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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有连带清偿的义务。夫妻共同债务是为维持夫妻共同的家庭生活而产生,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 如果是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只需要用一方用个人财产偿还。确定为个人债务的,债权人不得向另一方要求偿还。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是否夫妻共同债务,需要看不同情形: 1、一方赌博等从事违法行为所借的债务,由于该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家庭生活,属于一方个人不合理的开支,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因而应由举债人个人自行承担,配偶另一方不承担偿还责任。 2、婚姻关系
工资是指雇主或者法定用人单位依据法律规定、或行业规定、或根据与员工之间的约定,以货币形式对员工的劳动所支付的报酬。工资可以以时薪、月薪、年薪等不同形式计算。 网友咨询: 我去年十二月18号请假回家,在2月8号用微信发送辞职信提出离职,老板当时同意。但是在本月结算去年12月工资时,本来是底薪3000,再扣除12天的事假工资,按理是应该有1800元的工资。但结算时老板提出,上了18天就只有1800的工资,再扣除12天请假,最后所得工资为600。请问合法吗? 青海辩理律师事务所哈成堂律师解答: 有正
职工下班途中遭受事故伤害,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只有两种情形,即: 一、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六)项规定,在合理的时间与路线,遭受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经公安机关、运输部门、铁路部门认定或者人民法院裁定,本人不负主要责任的; 二、参加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受到伤害的。 职工下班途中自己摔伤不属于上述情形,不能认定为工伤和视同工伤。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
恋爱期间,男女相互向对方给付财物的现象是较为普遍的,给付的性质有时候是馈赠,有时候是借贷。由于恋爱期间对恋人的过分信任,借贷不打欠条的现象时有发生,或者给付的性质不好意思讲明白、写清楚,一旦分手就可能酿成纠纷。 网友咨询: 恋爱期间的财产纠纷应该怎么处理? 北京市炜衡(呼和浩特)律师事务所苏玉淋律师解答: 男女相互向对方给付财物的现象是较为普遍的,给付的性质有时候是馈赠,有时候是借贷。对于上述财物发生的纠纷,在现实生活中出现的较多。一般情况下从法律的角度定性为赠与比较合理。 男女相互向对方给付
非婚生子女则是在依法确立婚姻关系前或婚外行为所生的子女,如非法同居、婚前性行为、姘居、通奸及至被强奸后所生的子女。在法律上,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虽然在出生形式上是合法婚姻和非法婚姻的不同产物,但其法律地位却是相同的。 网友咨询: 前一段时间我发现老公有了外遇,我和他分手了没有结婚,我想了解一下未婚生子男方要求女方付抚养费合法吗? 广西政岐利律师事务所韦继享律师解答: 未婚生子男方要求女方付抚养费需要给。 《婚姻法》第二十五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
在上班期间被判刑,服刑完了,不可以拿失业保险金,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劳动者应当在解除劳动合同60日内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
众所周知,女方在怀孕期间男方是不能提起离婚的,那么是否是只要女方在怀孕期间都不能离婚呢?如果在怀孕期间提起离婚需要符合哪些条件呢? 网友咨询:能在怀孕期间提出离婚吗,而且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的想离婚,孩子已经三个多月了? 山西艾伦律师事务所杨丽虹律师解答: 一般情况下,在女方怀孕期间男方提出离婚法院是不会同意离婚的。如果是在女方怀孕期间,男方提出离婚,一般是不会被法院所认可的。但是如果男方有足够的理由,并且出示了相关的、比较有力的证据来证明,这样法院同意离婚的可能性很大。 女方可以依法提出离婚,
工伤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一般来说,只有在工作中造成的伤害才属于工伤,但是进行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造成的伤害也可能属于工伤。 网友咨询: 出差期间私自驾车发生车祸受伤,算不算工伤? 浙江民邦律师事务所干伯煊律师解答: 出差期间私自驾车车祸受伤,是否工伤,按驾车用途确定。如果是工作用途的,虽然私自驾车存在过错,但我国工伤保险实行无过错责任保险,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非工作用途的,不是工伤。 干伯煊
新员工入职后,会和单位签订一份书面的劳动合同,里面规定了试用期的期限。一般情况下,试用期是三到六个月不等。那么,如果员工试用期出事故是否是工伤? 网友咨询: 员工在试用期受伤到底能不能享受工伤待遇? 何华修律师解答: 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及是否处于试用期,与工伤认定及工伤待遇并无直接关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工伤保险法规规定,职工因工作原因受伤,符合规定的情形,只要不具备排除工伤事由,就应当认定为工伤。 本条例所称职工,是指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各种用工形式、各种用工期
同居期间购买的房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按婚前个人财产处理。除非有特别有力的证据,证明双方都有出资,才会考虑分割财产。婚后购买的财产,才按婚姻共同财产处理分割。 网友咨询: 我和女朋友一起生活的十二年,现在她要和我分手,在同居期间我们共同购买了房产,所有名字都是她的,我该如何分割? 上海沪泰律师事务所瞿俊杰律师解答: 一般情况下,同居期间购买的房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除非有强有力的证据,证明双方都有出资,才会考虑分割财产。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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