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一般多久解除?
2024-08-05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网友咨询: 取保候审一般多久解除?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吴敏律师解答: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取保候审,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 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
婚内购买的保险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2024-08-05保险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包含以下内容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因此保险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网友咨询: 婚内购买的保险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云南九虎律师事务所王玉用律师解答: 保险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包含以下内容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因此保险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由
向法院提出申请支付令,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2024-08-05在生活中,当债权人讨债不成时,除了用起诉的方法外,还可以运用《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督促程序,申请支付令。那么向法院提出申请支付令,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网友咨询: 向法院提出申请支付令,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上海市银都律师事务所宋传聪律师解答: 支付令的申请条件有: 1.有权提起督促程序的,只能是债权人; 2.案件必须是给付之诉。即要求债务人履行一定给付义务; 3.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4.请求给付的金钱或者有价证券已到期且数额确定,并已载明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根据; 5.支付令能够送达
单位不认为是工伤,劳动者认为是工伤应当怎样处理?
2024-08-05工伤保险是职工安全的一把“保护伞”能够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但工伤认定也是有讲究的。如果单位不认为是工伤,劳动者认为是工伤应当怎样处理? 一、单位不认为是工伤,劳动者认为是工伤应当怎样处理?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领结婚证前买的房子属于个人吗?
2024-08-05领证前买的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根据双方的出资有情况,以及房屋的登记情况进行判断的。 网友咨询: 领结婚证前买的房子属于个人吗? 北京市汉威(深圳)律师事务所汪佳欢律师解答: 1.在登记前一方全款买房,并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为个人财产,除非另有约定,离婚时不予分割。 2.在登记前一方全款买房,但是登记在双方名下的,视为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协议不成的,法院进行分割。 3.在登记前贷款买的房子,登记在一方名下,但是用共同财产还贷的,离婚时房产归登记方所有,但是婚后房产增值部分和还贷部分为
情侣吵架将锅从16楼扔下,高空抛物没砸伤人需要承担责任吗?
2024-08-02近日,又一起高空抛物事件引起热议,在浙江杭州有一对情侣吵架,女子为了发泄自己的不满情绪,从16楼公寓扔下一口铁锅。高空抛物没砸伤人需要承担责任吗? 需要承担责任,虽然没有砸伤人,不负民事损害赔偿责任。 但是根据刑法最新规定,实施高空抛物这一行为,就已经涉嫌构成刑事犯罪,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高空抛物罪。 也就是说,如果行为人明知从自己所在建筑物或高空的物理位置,抛弃所持物品,产生坠下结果,可能产生人身、财产权益被侵害的危害后果,仍希望或放任该结果发生,就涉嫌构成本罪。从本案也可以看出,该女子最
在司法实践中,隐名股东怎样有法律效力?
2024-08-02隐名股东投资协议签订具有法律依据。隐名股东并不是一个严格的法律概念,在我国法律条文中也没有这一名词。那么在司法实践中,隐名股东怎样有法律效力? 网友咨询: 在司法实践中,隐名股东怎样有法律效力? 甘肃雷奇律师事务所万锦奎律师解答: 隐名股东如想显名或确认股东资格,必须先到人民法院确认,并且在认定过程中隐名股东必须有共同设立公司或通过受让取得公司股权的相应意思表示。其次,隐名股东身份的确认需有其他股东认可其股东身份的意思表示。 《公司法》第三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道路交通安全法2013
2024-08-02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003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根据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1年4月22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车辆和驾驶人 第一节机动车、非机动车 第二节机动车驾驶人 第三章道路通行条件 第四章道路通行规
《公司法》上的有限责任,股东有限责任例外适用的条件是什么?
2024-08-02股东有限责任是公司的一种类型。它的本质是股东以投资限额对公司承担责任,原则是遵循公司和股东彻底分离的原则。那么《公司法》上的有限责任,股东有限责任例外适用的条件是什么? 网友咨询: 《公司法》上的有限责任,股东有限责任例外适用的条件是什么? 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王祎凡律师解答: 股东有限责任例外适用的条件如下: 一、有限责任的正当发生是股东有限责任例外适用的前提; 二、股东有限责任例外适用的主体是违反了公司法所规定的与股东有限责任之权利相联的各种义务的股东; 三、股东有限责任例外适用的行为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