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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女方在怀孕期间男方是不能提起离婚的,那么是否是只要女方在怀孕期间都不能离婚呢?如果在怀孕期间提起离婚需要符合哪些条件呢? 网友咨询:能在怀孕期间提出离婚吗,而且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的想离婚,孩子已经三个多月了? 山西艾伦律师事务所杨丽虹律师解答: 一般情况下,在女方怀孕期间男方提出离婚法院是不会同意离婚的。如果是在女方怀孕期间,男方提出离婚,一般是不会被法院所认可的。但是如果男方有足够的理由,并且出示了相关的、比较有力的证据来证明,这样法院同意离婚的可能性很大。 女方可以依法提出离婚,
在现实生活中,一方为了多分财产,私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事情并不少见,离婚必然会涉及到财产分割的问题,有的为了多得财产在离婚前将财产偷偷的转移,对于这种情形,另一方应该怎么办呢? 网友咨询: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对方竟然把房子、车以及其他的财产偷偷的过户了,对于这种转移财产的行为,应该怎么办? 浙江天复律师事务所张成荣律师解答: 离婚前转移财产的行为可以申请财产保全。财产保全的措施有查封、扣押、冻结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非
有离婚就意味着有财产分割,在农村那些财产分割就是哪些宅基地,自建房等的分割,究竟离婚后农村自建房怎么分? 网友咨询:在结婚前盖的房子,现在要离婚,对方要求分割房子,这个房子怎么分? 重庆百事得律师事务所冉缤律师解答: 自建房的分割分为不同的情形: 1、婚前建造的房屋 对于一方婚前建造,婚后夫妻双方共同使用居住的,如果双方没有相反的约定,该房屋属于个人婚前财产,应判归婚前建造房屋的一方所有。 如果因婚前建房而产生的债务是用婚后共同财产偿还的,那么得到房产的一方应按当初偿还债务总额的一半给另一方相
现实生活中,不是所有的婚姻关系都能维持一辈子。夫妻关系紧张恶化,可能会导致离婚。但也有夫妻中单方为了维持婚姻关系而写给另一方的承诺书。离婚承诺书有什么法律效力? 网友咨询:当时吵架离婚的时候,对方写了一个离婚承诺书,这个承诺书有法律效力吗? 江苏衡鼎律师事务所杨锁平律师解答: 离婚承诺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离婚承诺书,承诺内容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风俗的,具有法律效力。在离婚时,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并根据承诺书的内容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不过,一方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违背另一方意愿的手段,迫
在生活中诽谤这个词可能会经常出现,很多人也会在不经意间犯了诽谤罪。但是夫妻之间也会发生诽谤的行为,但是夫妻之间诽谤可以离婚吗? 网友咨询:夫妻在离婚期间,丈夫公然诽谤妻子有外遇,还到处说,这种可以以诽谤罪告他吗?没有任何的外遇,但丈夫的做法已经严重影响妻子的生活以及工作了,可以告诽谤罪离婚吗? 山东易知律师事务所许仙凤律师解答: 可以判决离婚,只要提供事实证据即可。诽谤可以认定感情破裂,诽谤如果发生在夫妻之间,并且当事人因诽谤被认定犯罪,这已经明显伤害了双方的感情,出示当事人被判处诽谤罪的判决
一般情况下法院是不会支持女方还怀着孕,就要离婚的这种诉讼请求的,并且这种特殊的情况有很多人存在争议:孩子还没有出生但是对方却索要抚养费。因为大多数人还是会觉得没有出生的孩子是不算数的。 网友咨询: 离婚时未出生孩子的抚养费是否可以起诉? 上海建纬(合肥)律师事务所黄铮律师解答: 离婚时未出生孩子的抚养费诉讼请求可以得到支付,孩子出生之后,父亲应按月支付抚养费用,这是法定义务。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
协议离婚又称两愿离婚或登记离婚,我国《婚姻法》中称作双方自愿离婚,指婚姻关系因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解除的离婚方式。《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那离婚手续怎么办呢? 网友咨询:办理离婚需要哪些手续? 北京德和衡(长沙)律师事务所申玉淑律师解答: 办理协议离婚手续: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
现在很多年轻女性为了更好的照顾子女,当起了全职妈妈,男方则努力赚钱,支撑整个家庭的开销。如果夫妻双方因为感情不和闹离婚,这时就会涉及到子女抚养权归属这个重要问题。全职宝妈在收入上面存在劣势,那么全职宝妈能争取到抚养权吗? 网友咨询:全职宝妈,没有收入,离婚的话能争取到部分财产和孩子的抚养权吗? 广东胜业律师事务所刘永红律师解答: 可以争取,是有权利争取子女抚养权的。女方可以在成长环境、教育氛围方面为自己争取,也可以就男方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法院在最终判决的时候,会按照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执
如果在婚姻期间对方患了精神病的话,那么肯定会涉及到离婚这个问题,那么可不可以因为对方是精神病而离婚呢,离婚之后孩子应该给谁进行抚养呢? 网友咨询:男方婚前有精神病离婚了以后,孩子抚养权该给谁? 北京德和衡(南京)律师事务所朱久兵律师解答: 抚养权的问题: 1、与精神病人离婚后,在其配偶有能力的情况下,判归其配偶抚养。 2、在精神病人的法定代理人(监护人)有能力并愿意承担该精神病人和其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责任,征得配偶同意的情况下,也可以将未成年子女归精神病人的监护人代其进行抚育。 3、若配偶方确有
复婚程序复婚是一种法律行为,如果男女双方离婚后又自愿要求恢复夫妻关系的,说明双方的感情并未完全破裂,或造成离婚的原因已被消除。但是离婚后又复婚会有什么影响吗? 网友咨询:离婚再复婚对个人有什么切实的影响? 云南典卫律师事务所张晋恺律师解答: 没有影响。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法律对复婚时间未规定时间限制,《婚姻法》第28条规定:“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到婚姻登记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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