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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定时工作制下,是不违反《劳动法》的。所谓不定时工作制是指因工作性质、特点或工作职责的限制,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或是需要机动作业的职工所采用的,劳动者每一工作日没有固定的上下班时间限制的工作时间制度。标准工时制就是我们最熟悉的早九晚六或者早八晚五,周末双休,总之就是每天8小时工作制,每周不超过40小时。如果在这种工作制下,肯定是违法的。 网友认为: 不管企业员工之间签什么工时制度合同,每月加班超过36小时,达100小左右算不算违法。只要是12小时两班倒,到了月底加班时间,也就是总出勤肯定都
深圳保安一般是8小时3500以上带社保,国企还有几百元公积金。12小时5000以上,坐岗的也不怎么辛苦,就是时间久点,有些公司给你选择,你可以选择8小时或12小时,最经松还是夜班8小时的,晚上没什么事干,都是王者荣耀和吃鸡游戏一下子时间就过了,领导也默许,只要你不睡觉就是称职的。 我以前在老板家打工,问他加班工资咋算,老板讲你来干就怎么多钱做怎么多事,加不加班与我无关。我讲国家有《劳动法》规定每天工作8小时,8小时以外要按加班规定,发给相应的工资就调休等。老板笑笑讲,你不干可以有人抢着干呢,在
我是四川省攀枝花的保安。也是一名下岗职工,在成都金房物业攀枝花分公司一直做保安,每月公司才1400元,没有福利,没有社保,今年七月突然叫我不干了,没任何补偿。我准备上告,进行仲裁。但我找要用工时间证明,工资表,她不给。你们说我该怎么办?请求高人指点。 据我了解保安公司是同等规模企业中,最不尊守劳动法的企业,而且工资最低待遇最差。三百六十天无假日,除了轮班休息。没有社保、沒有加班费,夏天没有冷饮和高温费,过年没有年终奖更沒有三倍的工资,一年到头最多发点三五百块的过节费,称得上血汗企业。 单位下手
这个还算好一点的公司,比如我知道的在深圳的一家保安公司一个执勤点24小时职班二人没有节假日,没有国家规定的节假日三倍工资社保要自己拿钱买,每月的工资才三干五这算不算该保安公司违反国家劳动法的有关规定,怎样向有关部门反应该公司的违法行为谢谢朋友的解答。 我以前是派出所协警,包吃包住,买社保才2800左右。26天制八小时。现在离职有几天了。除非是辅警才有4000左右。 真要是找谁都不干的话这个问题也就好说了,好多工作不和理都是有人干的你不干好多人想干,不和理都没人干不和理也有人干因为找工作的人太多
国家劳动合同法有明文规定的,单位要求员工加班是不违法的,但是每月上班超过174小时必须要加1.5倍工资,也就是21,7,5天计算,可怜的民工兄弟姐妹们要学法懂法自己维权。 懒的人才会去干保安,没学历的人才会去干保安,别说社会有多么不公平,从自身找问题,读书的时候你努力了吗?没努力你凭什么想着和努力了的人一样五六千上万一个月工资。 劳动部门行同虛设,很多单位安名为每月休四天,但总说人手不够,既没休息,也没有加班工资。很多的大物业明摆着的事,什么仲裁?什么投诉?一个打工仔能消耗起时间吗?许多打工仔
劳动合同的终止、解除后,工作交接义务是法律规定劳动者应当履行的义务,如果你未依法依约履行相应的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可能承担责任,这主要看你的工作内容是否是很重要或要紧的事项。如果你就是一般的工作,从实践中,你可以不交,单位也不可能因此去起诉你 ,你很难主张损害赔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
1、上市公司宣布破产后,所买的股票已经没有了,所以亏损了。但在中国股市中,退市的股票在完全退市之前都会在三板市场交易,退市公司原在交易所流通的股份将由一家具备代办股份转让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主办券商)代办转让,并在45个工作日之内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交易。 2、目前A股公司因业绩因素的退市标准是连续3年亏损就要暂停上市(暂时保留代码和资格),如果之后6个月内仍继续亏损就要面临退市处理。退市股票的处置:有三种可能:一种是重组后再重新回到主板(如济南轻汽);另一种就是将来上三板;还有一种可能就是破
我们经常在电视广播里看到听到很多类似的连环追尾事故,比如38车连环大碰撞、事故现场如何惨烈等。那么,发生连续追尾事故,如何认定责任? 网友咨询: 发生连续追尾事故,如何认定责任? 云南泰恒律师事务所浦仕俊律师解答: 通常情况下,会将连环发生的事故拆分成单个事故来处理,追尾车辆对被追尾车辆负全责,我们举个例子,3车连撞,1号车无责,2号车对1号车全责,3号车对2号车全责,以此类推。并不是只有最后一辆车有责任的。 但是,有一种情况是特殊的,那就是最后一辆车发生追尾之后,造成了前方车辆发生连续追尾事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具体是指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合同效力的起始和终止的时间。那么,连续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前,单位是否有权利终止? 网友咨询:已与公司签了两次无固定劳动合同,在第二次合同期满前我有发出要求签订无固定合同的函件给公司,但公司直到第二份合同到期时,都没有是否与我签订无固定合同向我作出任何通知,请问第二次合同到期后,我可否以公司应该与我签订无固定劳动合同而没有签订,主张公司支付赔偿金? 北京京师(成都)律师事务所马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五条第十二项规定:多次盗窃构成犯罪,依法应当追诉的,或者最后一次盗窃构成犯罪,前次盗窃行为在一年以内的,应当累计其盗窃数额。但在具体适用中,很多人将其与盗窃罪连续犯的数额计算问题发生混淆,以致不能准确定罪量刑。 盗窃罪的连续犯形态是一种常见多发的犯罪。对盗窃罪的连续犯,其犯罪数额应累计计算,这已是理论界与实务界的共识。但在《解释》发布以来,很多人却对这一认定原则提出了质疑,笔者认为这是对《解释》理解有误。《解释》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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