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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两人的生活相比之下肯定是要比一个人生活要要一些的,至少此时获得的收入是双份的,勉强还是应该可以应付起走。那么,离婚后一方可以向困难的另一方提供帮助吗,法律有何规定? 网友咨询:离婚后一方可以向困难的另一方提供帮助吗? 浙江众信达律师事务所戴妙红律师解答: 以提供帮助,需要注意离婚时,一方因生活困难需要另一方帮助的,应当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一、一方生活困难的情形在离婚时已实际存在,而不是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发生生活困难另一方都必须给予帮助。 二、提供帮助的一方有负担能力。 三、生活困难的一方没有
2月10日后因疫情影响导致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延期支付工资。企业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暂时无法按时支付工资的,经与本企业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一致,可以延期一个月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支付工资的时间应告知全体劳动者。 【法律依据】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
2月10日后因疫情影响导致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支持协商工资待遇。可以与员工协商工资待遇。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 【法律依据】 根据《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的企业,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稳定岗位补贴。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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