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鉴法律在线咨询
你的位置:康鉴法律在线咨询 > 话题标签 > 抗辩权

抗辩权 相关话题

TOPIC

不安抗辩权是指在双方当事明确约定履行义务的顺序后,负有先给付义务人在发现后给付义务人有不能履行义务的情形时,先给付义务人拥有要求后给付义务人提供担保或者提前履行债务的权利。那么,行使不安抗辩权,会引起哪些法律后果? 一、行使不安抗辩权,会引起哪些法律后果? 行使不安抗辩权,举证责任在先履行合同义务的当事人,该当事人应当有证据证明对方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有不能履行合同的可能性。如果当事人行使不安抗辩权错误,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行使不安抗辩权可引起两种法律后果: 1、中止合同。即先履行合
不安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有权中止合同履行的权利。那么,为什么要设立不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有什么优点? 一、为什么要设立不安抗辩权? 不安抗辨权,是指在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应先履行义务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有难以给付之虞时,在对方当事人未履行合用合同履行提供担保之前,有暂时中止履行合同的权利。规定不安抗辩权是为了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借合同进行欺诈,促使对方履行义务。不安抗辩权制度保护先给付义务人
为了保证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利益不受到侵犯,法律规定了三种抗辩权,其中不安抗辩权是指合同当事人如果发现后履行义务的一方有丧失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 网友咨询: 不安抗辩权的成立条件是什么呢? 北京纳诚律师事务所刘嘉明律师解答: (一)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不安抗辫权为双务合同的效力表现,其成立须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并且该两项债务存在对价关系。 (二)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不安抗辩权制度保护先给付义务人是有条件的,只
行使先履行抗辩权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当事人因双务合同互负债务、双方债务均已届清偿期、双方所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 网友咨询: 行使先履行抗辩权应该具备哪些条件? 四川瀛领禾石律师事务所万建华律师解答: 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一方未履行之前,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债的本旨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行使先履行抗辩权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当事人因双务合同互负债务、双方债务均已届清
抗辩权是指妨碍他人行使其权利的对抗权,至于他人所行使的权利是否为请求权在所不问。那么,合同履行中,抗辩权有哪几种?分别是什么? 一、合同履行中,抗辩权有哪几种?分别是什么? 有先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等。 1、先履行抗辩权当合同的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2、同时履行抗辩权当合同的当事人互负,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
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之前,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那么,先履行抗辩权的构成条件是什么?有什么特征? 一、先履行抗辩权的构成条件是什么?有什么特征? 1、须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 2、两个债务须有先后履行顺序。 3、先履行一方未履行或其履行不合债的本旨。 先履行抗辩权作为一种对抗合同先履行方请求权的权利,具有如下特征: 1、其只存在于双务合同中,并且在该合同中,当事人履行义务有先
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在没有规定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当事人一方在当事人另一方未为对待给付以前,有权拒绝先为给付的权利。那么,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构成要件是什么?适用范围有哪些? 一、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须有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根据在于双务合同功能上的牵连性,因而它适用于双务合同,而不适用于单务合同和不真正的双务合同。可主张同时履行抗辩的,系基于同一双务合同而生的对待给付。如果双方当事人的债务不是基于同一双务合同而发生,即使在事实上有密切关系,也不得主张同时履行抗
同时履行抗辩权乃是指双务契约中当事人之一方于他方未为对待给付前,可以拒绝提出自己的给付之抗辩权。那么,同时履行抗辩权的适用条件是什么?有什么作用? 一、同时履行抗辩权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1、由同一双务合同产生的互负债务,且双方债务有对价关系; 2、当事人双方互负的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且均已届清偿期; 3、当事人一方未履行债务或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债务; 4、对方当事人应履行的义务是可能履行的。 二、同时履行抗辩权有什么作用? 1、平衡当事人之间的权益,维护当事人的权利 既然双务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是对
不安抗辩权,是指在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应先履行义务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难以给付之时,在对方当事人未履行或未为合同履行提供担保之前,有暂时中止履行合同的权利。那么,不安抗辩权成立的条件有哪些呢? 网友咨询: 不安抗辩权的提出情形是怎样的? 内蒙古信韬律师事务所顾婷婷律师解答: 1、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 不安抗辩权为双务合同的效力表现,其成立须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并且该两项债务存在对价关系。 2、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
导语:抗辩权是法律上非常重要的一项权利,它允许被告在法庭上提出自己的辩护意见并为自己辩护。下面将通过一个简单的例子来解释抗辩权的重要性。 案例:小明是一名学生,他被控在学校里偷窃同学的手机。学校根据学生手册的规定,对小明做出了停学处分。小明的父母不满这个决定,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庭上,小明的律师提出抗辩意见,认为学校对小明的指控没有充分的证据支持,要求法院撤销停学处分。 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条规定:“任何人犯罪嫌疑人、犯罪被告人都享有辩护权。”根据这一条文,小明作为被告人,

Powered by 康鉴法律在线咨询 RSS地图 HTML地图

合作邮箱:tuolongfei@fox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