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支机构的经营范围,能否超出公司的经营项目?
2024-11-23经营范围是指国家允许企业生产和经营的商品类别、品种及服务项目,反映企业业务活动的内容和生产经营方向,是企业业务活动范围的法律界限,体现企业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核心内容。那么,分支机构的经营范围,能否超出公司的经营项目? 网友咨询:分支机构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所属企业的经营范围? 四川能言律师事务所刘昊林律师解答: 分支机构的经营范围不能超出公司的经营项目。根据《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定》,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分支机构,其经营范围不得超出所属企业的经营范围。 【法律依据】 《企业经营范围登记
中介机构对房屋权属审查不到位,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怎么办?
2024-08-11房产中介,活跃在中国房地产市场上的一支中坚部队,让人又爱又恨!正是他们,加速了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房屋销售率,完成了老百姓购房、置换、租赁房屋的需求,那么中介机构对房屋权属审查不到位,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怎么办? 网友咨询: 中介机构对房屋权属审查不到位,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怎么办? 新疆远新律师事务所徐树远律师解答: 建议在签订合同时: 1、买受人可要求中介机构对房屋权属进行审查。中介机构在一定程度上负有审查房屋真实权利人的义务,包括核实登记所有权人与出卖人是否一致,询问所有权人的婚姻状况,询问
网红花30多万整容病例发票都没有,整容机构是否存在侵权行为?需要承担责任吗?
2024-07-25辽宁省沈阳市一位网红,在整形医院做手术,做手术总共花了34万元,但这个医院要病历本没有,要发票也没有。 一般而言,构成侵权责任需要有四个构成要件,一是医疗侵害行为的违法性;二是损害结果的存在;三是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四是医疗机构或医护人员具有过错。该整容机构存在不给病例,不给发票,医疗产品无法溯源、医师资质材料造假等情况,给该网红带来一定的财产损失,并且私自将其肖像发表的行为侵犯了该网红的肖像权以及隐私权,因此,该整容机构存在侵权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免责声明:本站部
有权决定对发生疫情场所或该场所内特定区域人员实施隔离措施的机构是谁
2024-07-05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实施隔离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对已经发生甲类传染病病例的场所或者该场所内的特定区域的人员,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实施隔离措施,并同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接到报告的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即时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上级人民政府作出不予批准决定的,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立即解除隔离措施。在隔离期间,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对被隔离人员提供生活保障;被隔离人员有工作单位的,所在单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
哪个机构有权采取限制人群聚集活动、停工、停业、停课、封闭场所等紧急措施
2024-07-05有权采取限制人群聚集活动、停工、停业、停课、封闭场所等紧急措施的主体是人民政府。 【法律依据】 《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力量,按照预防、控制预案进行防治,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必要时,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決定,可以采取下列紧急措施并予以公告:(一)限制或者停止集市、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二)停工、停业、停课;(三)封闭或者封存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四)控制或者扑杀染疫野生动物、家畜家禽;(
有权采取限制人群聚集活动、停工、停业、停课、封闭场所等紧急措施的机构是哪个
2024-07-05有权采取限制人群聚集活动、停工、停业、停课、封闭场所等紧急措施的主体是人民政府。 【法律依据】 《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力量,按照预防、控制预案进行防治,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必要时,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決定,可以采取下列紧急措施并予以公告:(一)限制或者停止集市、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二)停工、停业、停课;(三)封闭或者封存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四)控制或者扑杀染疫野生动物、家畜家禽;(
关于商业保险机构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服务的指导意见
2024-06-11一、充分认识商业保险机构参与新农合经办服务的重要意义 商业保险机构参与新农合经办服务是保险业服务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要方式和途径;是引入竞争机制,改革政府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创新社会事业管理的有益探索。有利于强化新农合经办服务意识,改进经办服务质量,提升经办服务水平;有利于提高商业保险机构开发非基本医疗保险产品的能力,满足农村居民差异化医疗保障需求,促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 二、商业保险机构参与新农合经办服务的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分工合作。各地要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在
关于加强分支机构守库押运岗位合同制人员管理的指导意见
2024-06-06第一条 守库押运岗位新聘用的合同制人员原则上采取与分支机构直接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用工方式。 守库押运岗位合同制人员是分支机构员工构成的一部分。 第二条 总行对守库押运岗位合同制人员实行专项管理、总量控制,根据各省(区、市)分支机构的业务量、自然地理环境等因素,本着科学管理、精简高效的原则,分省(区、市)核定守库押运岗位合同制人员的控制数量。 在总行核定的控制数量内,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和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按照分省(区、市)管理的合同工管理体制,分解、下达辖内分支机构守库押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