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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实道路交通事故中,也存在因道路交通事故成因确实无法查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能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情况。道路交通事故成因无法查清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那么交通事故处理程序分为自行协商程序具体有哪些注意事项,是什么? 网友咨询: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分为自行协商程序具体有哪些注意事项,是什么? 广东真灼律师事务所刘思成律师解答: 有下列注意事项: 1、对事故证据进行固定后,迅速撤离现场,不能影响公共交通秩序。 2、及时向车辆保险公司报案,按照保险合同的规定或是保险公
出了交通事故,往往免不了扣车。交警扣车是为了收集证据、查明案情,进而对交通事故发生的事实及原因责任进行认定。那么交通事故处理扣车怎么办,如何处理? 网友咨询: 交通事故处理扣车怎么办,如何处理? 河南展骥律师事务所吕淋淋律师解答: 交通事故处理扣车,在事故责任处理完毕后,到交警部门提车。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规定,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规定,对因检验、鉴定
老司机们常年驾车,难免会产生违章,特别是在不熟悉的路况中,处理非现场违章又十分头疼,不但要在工作日到交队去打印交通违章告知单,还要花费大把时间到银行缴纳罚,但是先别急着交罚款,因为这些违章是可以申诉的,那么交通违章如何申诉,如何处理? 网友咨询: 交通违章如何申诉,如何处理? 山东惠强律师事务所徐加丽律师解答: 1、被处罚人不服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的警告、罚款裁决或者公安机关拘留裁决的,可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向主管公安机关或者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提出申诉; 主管公安机关或者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
我们的生活已进入到社会主义新时代,很多家庭都告别了自行车,购买了小轿车。汽车为我们的生活带来了便利的同时,交通事故也频频发生,给我们造成了不小的麻烦。‍那么交通意外事故中,责任主体怎么认定? 网友咨询: 我老公是汽运公司司机,他驾驶码表已经损坏的车辆,因前轮爆胎致车辆失控撞断隔离带护栏后冲入逆向车道,与正常行驶的司机驾驶的机动车发生碰撞,造成对方车上的同伴受伤,医疗费、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损失共计12万余元。交警认定属交通意外事故,那责任主体怎么认定? 浙江匡智律师事务所何欣欣律师解答
轻微交通事故是指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的,不涉及人员伤亡,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车辆可以继续驾驶的。那么轻微交通事故要怎么处理,有哪些程序? 网友咨询: 轻微交通事故要怎么处理,有哪些程序? 天津存合律师事务所肖丹律师解答: 一般来说,轻微事故无需报警。 发生轻微财产损失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应当立即停车,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夜间还须开启示廓灯和后位灯,相互记下车辆牌号和联系方式,迅速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立即向投保的保险公司报案,无需报警,自行协商处理,在事故双方签订协议书后,尽快撤离
交警部门对违章司机作出的处罚就属于行政处罚,一般在作出行政处罚的时候,肯定交警会给司机出具相应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的。相信这个决定书的内容,有过被交警部门行政处罚经验的司机都知道,只要在生活当中遵守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是不会接收到交通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的。那么交通行政处罚决定书要载明哪些内容,是什么? 网友咨询: 交通行政处罚决定书要载明哪些内容,是什么? 广东宝力莱律师事务所张充律师解答: 交通行政处罚决定书要载明的内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
在现实生活中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后,除了要进行相关的保护现场处理以外,还要保护自身安全。保证现场证据的完整性,有利于相关部门进行责任认定。那么交通肇事后现场怎么保护自身安全,如何处理? 网友咨询: 交通肇事后现场怎么保护自身安全,如何处理? 山东民瑞律师事务所谭志国律师解答: 1、不准移动现场上的任何车辆、物品,并要劝阻围观群众进入现场。对于易消失的路面痕迹、散落物,应该用塑料布、苫布、苇席等可能得到的东西加以遮盖。 2、抢救伤者移动车辆时,应做好标记。 3、将伤者送到医院后,应告知医务人员对伤者
造成交通的发生,在一定程度上是因为违反了道路交通法规,对于违反交通法规造成交通事故的情形,交管部门可以对其进行行政处罚,那么什么是交通行政处罚,怎么规定的? 网友咨询: 什么是交通行政处罚,怎么规定的? 黑龙江建企律师事务所赵丽律师解答: 交通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交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条规定,各级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可以作出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暂扣证照的行政处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
随着机动车社会保有量的直线上升,机动车的驾驶日益普遍化、年轻化,加之文明驾驶意识较弱,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总量巨大、死亡率高,那么关于交通肇事逃逸是怎么认定的,有哪些行为? 网友咨询: 关于交通肇事逃逸是怎么认定的,有哪些行为? 安徽律维律师事务所王正律师解答: 下列行为认定为肇事逃逸: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逃离事故现场的。 2、认为自己没有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3、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4、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
交通事故的责任者应当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具体应赔偿的损失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那么交通损害赔偿看护费如何算,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网友咨询: 交通损害赔偿看护费如何算,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河北十力律师事务所王琳律师解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周期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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