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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那么,婚内被负债,债务到底应该如何进行偿还? 网友咨询:我爸什么事情都不和我妈说,然后他们之前离婚了,在离婚期间他去做生意赔钱这些我们都不知道。后来复婚以后他就自己偷偷的向那种小额贷款公司贷款,贷了都大概有十几家。现在还不上了事情就败露了,他去年动了手术在单位办了病养就跑了,留下我跟我妈。今天贷款公司的给我妈发短信要到公司和家里来要钱。他们前几个星
夫妻共同债务形成时的“共债共签”原则,具有引导民事商事主体主动规范交易行为,加强风险防范的深刻用意。这种制度安排,一方面,可以从债务形成源头上尽可能杜绝夫妻一方“被负债”现象发生;另一方面,也可以有效避免债权人因事后无法举证证明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而遭受不必要的损失,对于保障交易安全和夫妻一方合法权益,都具有积极意义。 网友咨询: 我们在认识一个月的时候领了证,刚领完证半个月男方向我父母借了31万,说不借就离婚,父母无赖下借给了他,他单方写了张借条给我父母,拿到钱后就吵着要离婚,一个月后分居至
欠条是我们常常会在生活中使用的民事协议书中的一种,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之间也可能打欠条的,那么,夫妻婚内的借条有怎样的效力,债务关系成立吗? 网友咨询:张某与王某本是夫妻。2006年3月,张某向妻子王某借现金30000元。2006年5月,在王某的催促下,张某向妻子出具借条一张,其内容是:“2006年3月本人张某借王某现金叁万元整(30000元),定于2008年3月归还,到期后未如数归还,愿承担法律责任。特立此字据为证。”2007年5月,二人协议离婚。双方在离婚协议中没有对该笔借款进行处分。20
在进行离婚手续的办理的时候,对于孩子以及财产债务这些问题,都是需要进行相关的约定分割的,但是有着财产在进行约定分割的时候,其约定可能是无效的,那么,婚内哪些财产约定可能被认定无效,法律对财产约定是怎么规定的? 网友咨询:婚内财产约定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江苏王牌律师事务所吴新玉律师解答: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1、约定财产归子女所有很多夫妻在签订协议时会约定某一部分财产归子女所有,但这些财产仍然是由父母掌管。从法律.
编者按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外以个人名义的举债,是全部由夫妻一方偿还,还是夫妻共同承担?除此之外,是否还有第三种偿还方式? 近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一中院)审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二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18年1月出台的夫妻债务审理新规,区分钱款去向,改判妻子对部分借款和利息承担共同偿还责任,剩余部分系丈夫个人债务,由丈夫独自偿还。 丈夫婚内借债 一审判决夫妻共同偿还 顾先生和陆女士是夫妻。2017年2月,顾先生以个人名义向张先生借款40万元,张先生通过银行转账向顾
在现实生活中因婚姻家庭生活产生的纠纷是非常多的,婚姻家庭生产纠纷产生的原因包括夫妻婚内出轨、出现家庭暴力、一方存在恶习等,而家庭暴力的行为表现有很多,但是,婚内冷暴力犯法吗,可以认定为家庭暴力吗? 网友咨询:婚内冷暴力,离婚时可以要求赔偿吗? 江苏业致胜律师事务所张雷律师解答: 婚姻冷暴力是否犯法目前在我国法律上还处于空白,只能算道德良心上的谴责行为,但不论它是否犯法对家庭的危害是较大的,这种情况下受害一方可以和对方协议离婚或通过诉讼起诉离婚。 不能主张补偿,补偿在法律上有规定。冷暴力属于暴力
在实践中,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分割的范围仅限于婚内的夫妻共同财产,婚前财产以及个人物品不分割。如果婚后购置的房屋是由一方出资的,那么婚后一方出资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 网友咨询:婚后,有一方出钱买房,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四川蓉桦律师事务所袁婷婷律师解答: 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就算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夫妻双方签订了财产协议。 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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