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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同事或朋友间“搭便车”的现象屡见不鲜。基于双方的情谊或出于“举手之劳”的好意,大多数人也愿意无偿搭载自己的同事上下班。那么搭同事车回家出事故,同事该赔偿我吗? 网友咨询: 胡先生顺路搭载刘某等几位同事上班。当车辆驶至岔路村路段时,车辆翻入沟内,造成车内多人受伤,其中刘某伤势较重,胡先生该赔偿刘某吗? 云南典传(威信)律师事务所陈缵律师解答: 胡先生在驾车中亦存在过错,未履行保障乘客安全的义务,法院酌定减轻胡先生30%的赔偿责任,故胡先生应当对刘某的损失承担70%的赔偿责任,且无需承担对
“我是好心顺他回家,出了事故为什么我要赔这么多钱?”“司机好心无偿提供便利,乘客受伤应该自负还是司机负责?”随着私家车增加,搭便车的情况也越来越多。本是好意,可一旦发生事故就会因如何承担责任而引发纠纷。那么下班搭同事车回家发生交通事故,该向谁索赔? 网友咨询: 小李是某公司的职工,下班时正在下大雨,小李便乘坐同事的车回家,途中同事的车追尾了另一辆车,小李左腿受伤,住院治疗1个月,花去医药费数万元。出院后,小李认为自己是在下班途中发生车祸受伤的,找公司申请工伤认定和赔偿,公司认为小李不是在工作时
男子回家看病危儿子,公司不准假还将他辞退一事引发热议。 针对此次案件,该男子可去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劳动仲裁类型案件是可以申请法律援助的,如果该男子本人不知如何维权,有两个方案可供其选择,一是在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会设有援助律师驻点,该男子可以请对方为其代理;二是向所在地司法局律协下属法律援助中心请求帮助。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我国《劳动合同法》对于违法开除员工的规定主要是,只有符合本法第36条、39条、40条和41条的情形时,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没有以上几条情形的,或者违反第42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都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即违法辞职员工,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赔偿金为经济补偿金的二倍。 违法的辞退主要表现为三大类情形: 1、辞退员工事实依据不充分; 2、辞退员工法律依据不准确; 3、辞退员工操作程序不合法。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
男子回家看病危儿子,公司不准假还将他辞退一事引发热议。 一般情况下,以连续旷工三天为由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援引的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即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那么问题来了:因为儿子病危请假或旷工(请假未批准)是否属于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显然不是。用人单位有要求劳动者遵从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权利,但用人单位的权利、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是有边界的。所以单位开除男子的行为不合法。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
自首,是指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打人自首一般会根据犯罪情节及自首情节从轻处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
上下班途中虽然规定在《工伤保险条例》中,但不属于我们所说的“专业术语”,而是日常用语而已。这一特征要求我们必须以普通人的观念对待它。从“上下班途中”用语来看,是指职工以上下班为目的,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和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途中。 网友咨询: 马某为一家贸易公司聘用司机,其工作形式是完成一次出车任务后在单位宿舍稍作休整,根据公司安排再出车;或在阶段性工作完成后,搭乘公司其他车辆回家等候安排,在接到工作通知后,再前往公司所在地。 一次,马某在完成出车任务后搭乘公司其他司机驾驶的货车回家途中遭遇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 网友咨询: 龙五是公交集团的司机,6月8日19时左右,龙五下班签退后走路回家途中,因踩到不明物体摔倒致左脚骨折。龙五认为其在下班后步行回家途中受伤,步行是为响应国家倡导的绿色出行,且属于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前后因满足合理的生活需要而受伤,应当认定为工伤。龙五能否认定为工伤? 山东东标律师事务所刁同文律师解答: 龙五下班后步行回家,途中不慎摔倒致左脚受伤,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
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一般由劳动行政部门来确认。 网友咨询: 王丽是某鞋厂的缝纫工。一天早上7时许,王丽骑电动车去上班,途中发现忘带手机,便折回家拿手机。回家时,王丽与一辆小轿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多根肋骨骨折。经交警部门认定,王丽对该事故无责任。那么,回家拿手机发生车祸能否算工伤呢? 江苏圣典(徐州)律师事务所李洋仰律师解答: 在现代社会,手机已成为人们工作和生活必要的通信工具,厂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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