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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因过错未能参加股东会的股东,虽未对股东会决议投反对票,但对公司相关决议提出明确反对意见的,其仍旧有权请求公司以公平价格收购其股权。 网友咨询: 未被通知参加股东会的股东可以要求公司回购股份吗? 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张晏维律师解答: 未被通知参加股东会的股东可以要求公司回购股份。 对股东会决议转让公司主要财产投反对票的股东有权请求公司以合理价格回购其股权。非因过错未能参加股东会的股东,虽未对股东会决议投反对票,但对公司相关决议提出明确反对意见的,其仍旧有权请求公司以公平价格收购其股权。 上海仁盈
出资期限由公司章程规定。虽然投资时间是公司股东内部的自行约定,但也要切实可行,一般是20年,20认购期限可在年后继续变更。出资期限是合营企业合同中规定的合营各方投入资本的日期。 网友咨询: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期限是怎样的? 天津元讼律师事务所朱逸豪律师解答: 出资期限由公司章程规定。虽然投资时间是公司股东内部的自行约定,但也要切实可行,一般是20年,20认购期限可在年后继续变更。出资期限是合营企业合同中规定的合营各方投入资本的日期。 它是企业在生产、经营中有计划地收入资本进行运用的保证。各项
股东要求退股的,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进行,第一种是对内转让股权,第二种是对外转让股权,第三种是强制公司收购股份,又称公司股权回购。对内装让只需要股东间合意即可,对外转让需要半数股东同意,且同等条件下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 网友咨询: 股东要求全额退股要怎样处理? 四川达宽(仁寿)律师事务所余子方律师解答: 股东要求退股的,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进行,第一种是对内转让股权,第二种是对外转让股权,第三种是强制公司收购股份,又称公司股权回购。对内装让只需要股东间合意即可,对外转让需要半数股东同意,且同等
股东表决权是在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按其持有的股份对公司事务进行表决的权力。股东表决权的大小,取决于股东所掌握的股权。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 网友咨询: 什么是股东表决权? 四川达宽(仁寿)律师事务所余子方律师解答: 股东表决权是在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按其持有的股份对公司事务进行表决的权力。股东表决权的大小,取决于股东所掌握的股权。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
股东代表诉讼,一般是指当公司怠于通过诉讼追究公司机关成员责任或实现其他权利时,由具备法定资格的股东为了维护公司利益,并出于追究这些成员责任或实现这些权利之目的,依据法定程序代表公司提起的诉讼。 网友咨询: 股东代表诉讼公司法规定了哪些前置程序?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龚力律师解答: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
股东优先购买权,是指股东享有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其他股东拟转让股权的权利。该优先购买权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特有的一种法定权利。 网友咨询: 股份公司股东有优先购买权吗? 云南锦秀江山律师事务所孙宗宇律师解答: 一般情况下没有。优先购买权一般指的是有限公司的股东向外转让股权的时候,其他股东拥有优先购买权。根据法律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提起民事诉讼的条件之一就是要有明确的原告和被告,所以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也要有明确的原告被告。 股东代表诉讼是指股东代表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所以股东代表诉讼是以公司的名义起诉的。 网友咨询: 股东代表诉讼是以谁的名义起诉? 重庆佑圣律师事务所闵汉林律师解答: 股东代表诉讼是以公司的名义起诉的。 根据公司法及有关司法解释规定,在公司利益受到损害时,首先应以公司名义提起诉讼,而股东代表诉讼是在公司监督机制失灵的情况下的补充救济手段,其适用的前提是穷尽公司内部救济手段。
股东作为公司出资人,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 网友咨询: 公司能拒绝股东频繁地查账吗? 上海沪盛律师事务所王少洋律师解答: 股东频繁要求查看账簿,公司可以拒绝。 股东有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权利,但是应当说明目的。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
冒名股东,是指冒名者以虚拟人(如死人或者虚构者)的名义,或者盗用真实人的名义向公司出资并注册登记。 网友咨询: 被冒名成了股东,如何维权? 天津卓旭律师事务所律师解答: 一、提起民事诉讼,被冒用人有三种维权路径: 一是以实施冒用行为的公司为被告,提起消极的确认之诉,请求法院确认被冒用人在涉案公司不具备股东、监事资格。建议在诉讼中将登记机关列为第三人。胜诉后,由被冒用人依据法院民事判决书要求登记机关撤销登记。 二是如被冒名为股东、高级管理人员是由股东会决议形成,而股东会并未实际召开,决议上股东的
股东出资是指股东(包括发起人和认股人)在公司设立或者增加资本时,为取得股份或股权,根据协议的约定以及法律和章程的规定向公司交付财产或履行其他给付义务。 网友咨询: 股东的出资期限能否随意修改? 吉林中瀚律师事务所刘骜律师解答: 答案是不能随意修改。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我国实行公司资本认缴制,股东应按照公司章程记载的出资时间按期向公司实际缴纳出资,在出资期限尚未届满前,股东享有期限利益。法律对修改出资期限有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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