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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动者工作过程中,很有可能和用人单位发生纠纷。对于这种情况下我们需要通过合法的途径进行解决。其中劳动仲裁就是最好的选择,那么,劳动争议可以约定管辖吗,合同中的约定管辖条款有效吗? 网友咨询:小张在一家上海公司的天津办事处做文员,因与上海公司产生劳动争议协商无果,向天津办事处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上海公司提出管辖异议,理由是双方已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争议由上海仲裁委管辖。天津仲裁委认定双方约定管辖有效,驳回小张申请。小张不服,向法院起诉。 江苏圣典(徐州)律师事务所李洋仰律师解答
1、2015年9月1日起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规定“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2、什么是“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杜万华主编、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编著《最高人民法院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一书进一步解释,民间借贷是一个双务合同,出借人的义务是将约定借款金额的货币交付给借款人,借款人的义务是按照
经济的不断发展,相关的规定也不断地得到完善。经济生活中,很多当事人在买卖交易的过程中都会选择签订合同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有时还会对管辖进行规定,那么最新货物买卖合同管辖是怎样规定的呢?江苏天豪律师事务所嵇建国律师解析。 一、最新货物买卖合同管辖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4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买卖合同作为一种典型合同,如果发生纠纷,理应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该条规定确定管辖,即被告住所地与合同履行地法院均可取得案件的管辖权。 另外,《民事诉
专属管辖,是指法律明确规定特定类型的案件只能由特定的法院管辖,其他法院均无权管辖,当事人也不得通过协议变更的一种管辖制度。那么不动产纠纷管辖范围如何确定,怎么规定的? 网友咨询: 不动产纠纷管辖范围如何确定,怎么规定的? 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张爱华律师解答: 不动产纠纷管辖范围的确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
如果著作权人认为自己的著作权受到了侵害,是可以进行著作权诉讼的,但是,进行著作权侵权诉讼不是去任何一个法院起诉都可以的,著作权诉讼是有其管辖法院的规定的。那么侵犯著作权案件管辖法院是哪里,如何规定的? 网友咨询: 侵犯著作权案件管辖法院是哪里,如何规定的? 湖南一星律师事务所秦孟律师解答: 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级别管辖方面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或者各高级人民法院确定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地域管辖方面,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28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
发生劳动争议纠纷的,应当先行申请劳动仲裁,当事人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对于船员工伤事故,是否属于海事法院专属管辖呢?还是适用普通劳动纠纷确定管辖的原则呢? 网友咨询:2017年3月王某经人介绍到某公司工作,在某轮船上从事机工工作。2018年11月王某在船上工作时从两米高处跌落摔伤、住院治疗,王某向仲裁委申请解除劳动合同,还是应当向海事法院起诉? 北京中伦(武汉)律师事务所秦大海律师解答:本案为船员劳动合同纠纷。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合同纠纷案件应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
随着商事活动的日益增多,债权转让在经济活动中出现的频率越来越高。债权转让,是指债的关系继续保留不失其统一性,债权人通过让与合同中的权利,转移至第三人享有。那么债权转让后的管辖问题是怎样的,债权转让后有哪些管辖问题? 网友咨询: 债权转让后的管辖问题是怎样的,债权转让后有哪些管辖问题? 湖南国浩(长沙)律师事务所龚环律师解答: 债权转让后管辖权问题如下: 1、协议债权转让管辖权。债权转让协议由债权人、债务人和受让人三方共同签署。在此情形下,若该协议管辖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应属有效。 因为协议管辖是
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想要申请劳动仲裁首先要确定管辖法院,那么,劳动仲裁的管辖如何确定?劳动仲裁的时效是多久? 一、劳动仲裁的管辖如何确定?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二、劳动仲裁的时效是多久?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

刑事案件管辖

2024-08-07
立案管辖 立案管辖所要解决的是哪类刑事案件应当由公安司法机关中的哪一个机关立案受理的问题。具体地讲,也就是确定哪些刑事案件不需要经过侦查,而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审判;哪些刑事案件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哪些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一、公安机关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 刑事诉讼法第18条第1款规定: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里主要是指除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和人民检察院自行侦查的刑事案件以外的其他绝大多数刑事案件。 二、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 (一)告诉才处理
债权转让是指债权人通过让与合同将其债权全部或者部分转移于第三人享有的现象。其中,馈权人称为让与人,第三人称为受让人。那么债权转让后,当事人主体发生变更,应当如何确定管辖法院呢? 网友咨询: 债权转让后管辖地是否发生变更? 黑龙江五伦律师事务所聂婴智律师解答: 债权转让后法院管辖权的问题视当事人之间是否具有协议管辖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书面协议约定管辖法院; 依照管辖协议或者转让协议确定管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23条规定:“合同转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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