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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我们结婚的时候一般都会买有结婚戒指,这个算不算夫妻的共有财产呢? 法妞网友咨询: 结婚戒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任丽丽律师解答: 结婚戒指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是属于给予对方的赠予行为,是不可撤销的,属于对方的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赠予是
现在我们结婚的时候一般都会买有结婚戒指,这个算不算夫妻的共有财产呢? 法妞网友咨询: 结婚戒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任丽丽律师解答: 结婚戒指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是属于给予对方的赠予行为,是不可撤销的,属于对方的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赠予
现在财产继承是中国的一个很严重的问题,所以在解决相关问题的时候我们必须写好遗嘱等东西,共同遗嘱,又称合立遗嘱,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遗嘱人共同订立的一份遗嘱。夫妻共同遗嘱相较一般的遗嘱更为复杂,因为它牵涉了两个人的财产,而且夫妻共同遗嘱在法律上未有未明确规定。 网友咨询: 二人共同做的公证遗嘱一方去世一方可以撤销吗? 江苏瀛恒律师事务所徐亦追律师解析: 这份公证时不能撤销的。但在世的一方可以再去公证一份新的遗嘱,遗嘱效力是新的优于旧的,经公证的效力优于未公证过的。同时新遗嘱的内容只能涉及自身财
被继承人订立遗嘱是处理遗产的一种方式,而遗嘱有很多,被继承人可依据实际情况选择遗嘱的形式,如果被继承人是夫妻双方的,可以共同订立遗嘱。 网友咨询: 1:父母在世的时候共同立下遗嘱(公证过),将他们的房产给其中1个儿子,现在父亲过世,母亲能单方面改遗嘱吗? 2:如果办理过户,是现在办理,还是要等父母都过世了再办理? 3:办理过户的时候,是否需要别的子女签字? 天津津辉律师事务所刘汝冰律师解答: 父母生前共同立的遗嘱,现在父亲去世,母亲能改。 但是母亲只能改属于自己的财产部分,不能更改父亲的遗产部
夫妻设立了共同遗嘱以后,仍可根据具体情况由双方或一方撤销该共同遗嘱。 1、夫妻双方或一方立共同遗嘱时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形,因为遗嘱并非夫妻的真实意思,所以应当允许立遗嘱人撤销,但应该通过法院提出撤销申请。 2、夫妻二人如果觉得有必要,可以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共同撤销先前订立的遗嘱。但如果遗嘱是经过公证的,撤销该份遗嘱应当到公证机关办理撤销手续。 3、一方撤销。订立共同遗嘱后,夫妻任何一方反悔,均可对原先所立共同遗嘱进行撤销。但共同遗嘱中明确约定撤销条件,在条件不具备时,其撤销权应受到限制。 免
夫妻一方赠与共同财产的法律上某种情况下是可以追回的。夫妻双方应协商一致,任何一方无权单独处分夫妻共同财产,若夫妻一方超出日常生活需要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他人,赠与行为应当认定为无效,夫妻中的另一方有权请求受赠人返还。 网友咨询: 夫妻一方擅自赠与共同财产是否可以追回? 朱群群律师解答: 夫妻双方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的,夫妻双方应协商一致,任何一方无权单独处分夫妻共同财产,若夫妻
法定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可以按照双方意愿进行分割,若是无法协议分割,则法院会依照照顾孩子、女方权益和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判决。 网友咨询: 我们结婚2年了,有个孩子7个月了,房子是婆婆的名字,婚后婆婆给老公买了辆车是老公的名字,请问如果我要离婚孩子能给我吗?还有就是什么能分给我? 北京市易行律师事务所刘安艺律师解答: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一般采用平均主义,即一人一半。但实际分割中,法院会考虑无过错一方、女方的合法利益等,予以适当照顾,就是多分。 房子应是在婚后购得才是夫妻共同财产,否则是个人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一般采用平均主义,即一人一半。但实际分割中,法院会考虑无过错一方、女方的合法利益等,予以适当照顾,就是多分。 房子应是在婚后购得才是夫妻共同财产,否则是个人财产。像房子这种不可分割物,法院会让你们双方先自行协商,谁主张要房子的话,支付对方房子价值的一半价款;都不要房子,双方如果又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你们的申请,对房子进行评估,房子拍卖的价款,一人一半。 但你们,自行协商不成,也不申请评估的话,法院一般会先行处理离婚问题,离婚后房子你们双方继续共同共有,日后如有纠纷 ,另行再做
夫妻双方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的,夫妻双方应协商一致,任何一方无权单独处分夫妻共同财产,若夫妻一方超出日常生活需要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他人,赠与行为应当认定为无效,夫妻中的另一方有权请求受赠人返还。 举个例子,出轨方无偿赠与“小三”财产并不属于日常生活需要的范畴,且通常配偶方也不知情,而 “小三”作为受赠方无偿取得财产,亦不符合“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在此种情况下,只要无过错的配
1、全部有效。赠与人只要意思表示真实,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这个赠与行为就是有效的。 2、部分有效。夫妻一方无权擅自处理夫妻的共同财产,夫妻一方对属于自己的那部分财产的赠与是有效的,而对于属于另一方的那部分财产的赠与是无效的。 3、全部无效。 (1)因违反了公序良俗给第三人,根据民法通则及合同法的规定,民事行为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夫妻一方将财产赠与给第三人,特别是有暧昧关系的第三人,有违社会公德。 (2)因夫妻一方无权处分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其赠与行为侵犯了合法婚姻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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