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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世界卫生组织的事故调查显示,大约50%—60%的交通事故与酒后驾驶有关,酒后驾驶已经被列为车祸致死的主要原因。在中国,每年由于酒后驾车引发的交通事故达数万起;而造成死亡的事故中50%以上都与酒后驾车有关,酒后驾车的危害触目惊心,已经成为交通事故的第一大“杀手”。2010年8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首次审议刑法修正案(八)草案,醉酒驾驶或被判刑。 网友咨询: 10月11日20时5分许,颜丙洋饮酒后驾驶鲁J0××××小型轿车,由南向北行驶至东平县工业园区中心路徐村路口时,与李
上下班途中虽然规定在《工伤保险条例》中,但不属于我们所说的“专业术语”,而是日常用语而已。这一特征要求我们必须以普通人的观念对待它。从“上下班途中”用语来看,是指职工以上下班为目的,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和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途中。 网友咨询: 马某为一家贸易公司聘用司机,其工作形式是完成一次出车任务后在单位宿舍稍作休整,根据公司安排再出车;或在阶段性工作完成后,搭乘公司其他车辆回家等候安排,在接到工作通知后,再前往公司所在地。 一次,马某在完成出车任务后搭乘公司其他司机驾驶的货车回家途中遭遇
用人单位在与工伤职工或工亡职工的亲属就相关待遇协商过程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的原则,并且所支付的相关待遇数额与法定的标准相比不能显失公平,否则都将无效。另外,若是与工伤职工的亲属或工亡职工的亲属委托的代理人协商的,在订立协议时,一定要注意审查对方的授权委托书,否则可能因为无权代理而导致协议无效。 网友咨询: 员工李某于2018年8月21日到某机械厂工作,工作岗位为消毒工,双方订立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8月的工资额为379元。2018年9月22日下午,李某在消毒车间工作时因劳累过度不慎头朝下掉
因未签定劳动合同,而又存在企业管理不规范、人员流动性大等因素,建筑工人在工地受伤维权难的情形时有发生。 网友咨询: 4月12日万某经人介绍到武汉某公司承建的某基地项目处从事木工工作,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5月23日中午,万某在工地上班时摔倒受伤,造成左侧股骨近端及中段粉碎性骨折。公司认为, 万某系劳务公司的工人,双方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拒绝赔偿万某受伤造成的损失。那么,万某能要求公司赔偿吗? 北京市盈科(东莞)律师事务所陈季陶律师解答: 双方虽未签订劳动合同,但结合病历、报警材料、证人证言等证据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那么,强行与男性发生性关系,是否构成强奸罪? 一、强行与男性发生性关系,是否构成强奸罪? 强行与男性发生性关系,不构成强奸罪,我国《刑法》对于强奸罪的对象仅仅限定在女性,并未将强行与男性发生性关系进行法律规范。根据法无规定不为罪的原则,强奸男性行为并不构成犯罪,当然也不构成强奸罪。 强奸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是妇女和幼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妇女按照自己
强奸,是一种违背被害人的意愿,使用暴力、威胁或伤害等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的一种行为。几乎在所有的国家,强奸行为都属于犯罪行为。那么,男子和精神病人发生关系是否算强奸?会判刑吗? 一、男子和精神病人发生关系是否算强奸?会判刑吗? 明知妇女是精神病患者或者痴呆者(程度严重的)而与其发生性行为的,不管犯罪分子采取什么手段,都应以强奸罪论处。强奸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妇女的意志,强行与其发生性交的行为。构成强奸罪的,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会被判刑。 与间歇性精神病患者在未发病期间发
有时候刑事并不是单纯的刑事,也会夹带一些民事责任在里面,例如,关于刑事中的民事赔偿,赔偿问题是比较常见,只要有人身或者财产损害,就往往会涉及到民事赔偿的。 网友咨询: 11月28日8时39分许,赵某3驾驶吉JH××××/吉J××××沿G18荣乌高速由南向北行驶至458公里+650米处时,将车辆停靠在紧急停车道内并下车,赵兵驾驶冀B8××××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冀B××××挂号重型仓栅式半挂车沿G18荣乌高速同向行驶至此处时,与紧急停车带内的赵某3发生碰撞,造成道路交通事故,赵某3经抢救无效于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的现象是非常普遍的,虽然很多的机构和组织对交通运输管理的监督和管理非常的全面,但是还是不能够完全杜绝;违反交通运输管理的行为是属于非法行为,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网友咨询: 9月22日6时45分许,朱洪利驾驶鲁F8××××号小型轿车沿龙口市宗索线由西向东行驶,行至龙口市宗索线诸由观镇前姜家村东处时,与前方顺行荆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后尾相撞,造成两车损坏,致被害人荆某当场死亡。经龙口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刑事科学技术室鉴定:被害人荆某系车祸中受钝性物体作用致颅脑损伤死亡。案发后,朱洪利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重大公私财产损失的行为。 网友咨询: 6月4日8时26分许,王兴华无证驾驶东威牌电动四轮车沿枣庄市台儿庄区长安路由东向西行驶至与箭道路交叉路口西路段停车开车门时,与沿长安路由东向西樊某1驾驶的电动自行车相刮碰,造成樊某1受伤,发生事故后王兴华驾车逃逸。6月6日18时许,王兴华被枣庄市公安局台儿庄分局交通警察大队民警查获。经法医鉴定,樊某1的伤情程度属于人体重伤二级。经山东金光交通事故司法鉴定所鉴定,东威牌电动四轮车为纯
车祸已成为当今社会公害,为城市人口死亡的四大原因之一。国家统计局发布的《中国统计年鉴》数据统计,近三年(2017年-2019年),中国交通事故年均发生数23.19万次,交通事故年均死亡人数6.3万人。 网友咨询: 6月20日5时32分许,卢金星驾驶车牌号为鲁Q4××××的小型轿车,沿兰陵县迎宾路由东向西行驶至兰陵县向城镇兰陵祥瑞超市对过时,将前方步行的行人陶某1撞倒,致陶某1受伤,同日经兰陵县人民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兰陵大队于7月14日作出道路事故认定书,认定卢金星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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