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非机动车发生车祸怎么办?
2024-07-19双方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网友咨询: 双方非机动车发生车祸怎么办? 北京市(安理)重庆律师事务所朱雪风律师解答: “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
学员发生交通事故,驾校应当承担责任吗?
2024-07-18《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在道路上学习驾驶,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进行。在道路上学习机动车驾驶技能应当使用教练车,在教练随车指导下进行。 网友咨询: 某驾校学员王某在教练员杨某的随车指导下,驾学员车在路上练车,谁知撞伤了骑自行车的刘某。经过当地交警部门责任认定,学员王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伤者刘某如今经过当地医院治愈出院,共花费医药费用6000余元找。即日找到了该驾校,驾校负责人称:“责任是学员自己造成的,应该由学员何某自行担责。”请问,学员发生交通事故,驾校应当
发生车祸不及时报警,保险公司可以拒赔吗?
2024-07-18出了交通事故,没及时报警就离开事故现场,并且擅自拖车,保险公司是否仍需承担赔偿责任呢? 网友咨询: 10月的某晚11点左右,苏州某救援服务中心接到一男子的救援电话,声称自己撞车了,车子需要救援。按照男子描述的地点,救援车辆到达后,只见一辆大众帕萨特车一头已经扎进马路伢子,车头部分撞得支离破碎,但报案的男子却不见了踪影。为了保障道路畅通,救援中心将车子拖到了附近的停车场里。第二天中午,一直没有露面的男子终于出现了,这名叫王强(文中人物为化名)的车主给拖车公司打了电话,让他们把车子送到修理厂进行了
好意同乘发生交通事故,是否可以免责?
2024-07-18善意施惠行为是无偿的,但并不能仅以是否有偿区分法律行为和情谊行为,还应根据交易习惯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判断。对于无偿的约定,应该探讨当事人的真意,看施惠人对该约定有无特别利益。 网友咨询: 某眼科医院工作人员前往曹女士所在村庄进行宣传,并免费搭载眼病患者前往眼科医院进行检查治疗。曹女士为陪同年迈的父母,一同乘坐了眼科医院驾驶员代某驾驶的小型客车。当日16时许,张某驾驶的车辆与该车发生追尾,致曹女士受伤。经交警大队作出事故认定书,认定张某负全部责任,代某及曹女士无责任。曹某要求眼科医院承担赔偿,眼
乘坐旅游大巴发生交通事故,谁该承担责任?
2024-07-18乘坐旅游大巴发生交通事故是由于旅游大巴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的,由大巴所属运营公司承担责任。如果是第三方造成(如车辆碰撞)的事故,则由第三方承担责任。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旅游大巴为乘客购买了意外险或者第三者责任,可以向保险公司寻求赔偿。 网友咨询: 乘坐旅游大巴发生交通事故,谁该承担责任? 北京金标律师事务所刘润民律师解答: 乘坐旅游大巴发生交通事故是由于旅游大巴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的,由大巴所属运营公司承担责任。如果是第三方造成(如车辆碰撞)的事故,则由第三方承担责任。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旅游
发生经济纠纷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吗?
2024-07-18经济纠纷起诉后,可以申请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财产保全的作用是,防止当事人在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前处分有争议标的物或者处分判决生效后用以执行的财产,以防止纠纷扩大,并保障生效判决得到执行。 网友咨询: 发生经济纠纷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吗? 湖北百思得律师事务所江真红律师解答: 经济纠纷起诉后,可以申请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
好意同乘发生交通事故,侵权人赔偿哪些项目?
2024-07-17好意同乘,虽然是免费的,但并不意味着就可以免除驾驶人员的法定义务。近日,男子好意搭朋友一程,出车祸后被告上法庭,判决男子承担70%的赔偿责任。 依据《民法典》第1179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所以在本案中,作为被告的驾驶人应该赔偿原告搭乘者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
租出去的房子发生高空坠物房东是否担责?
2024-07-17租出去的房子发生高空坠物房东应该承担责任,若房东可以证明自己对于该高空坠物无任何管理或者维护的责任,则可以不对受害方承担任何责任。 网友询问: 租出去的房子发生高空坠物房东是否担责? 山东三齐律师事务所王敏律师解答: 1、租出去的房子发生高空坠物房东应该承担责任,若房东可以证明自己对于该高空坠物无任何管理或者维护的责任,则可以不对受害方承担任何责任。 2、但是房东不得对抗受害方的清偿请求,就是如果被砸的人向房东索取医疗费,房东仍需赔付,之后再向租客和小区物业进行追偿。 3、作为房屋的承租人,应
发生工伤后,可以同时申请工伤待遇和医保待遇吗?
2024-07-16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网友咨询: 韩某是某电力维修公司的维修工。某日在检修电路时因电线漏电被电伤。经过一个星期的住院治疗后,韩某基本恢复健康。电力公司按照规定对韩某在住院治疗期间所花费的治疗费、住院费、伙食费等都申报了工伤保险待遇。申请材料上交后,韩某突然想起,自己还参加了职工医疗保险,所以又向公司申请用医疗保险对治疗期间的花费再次进行报销。 韩某第二次
大V为李子柒发声遭起诉索赔50万
2024-07-16微博大V“兔撕鸡大老爷”因曝光李子柒利益受损,被杭州微念索赔50万元。微念认为博主屡次在微博和知乎平台发布侵权言论,煽动负面情绪,使微念遭受网暴,损害了企业形象和声誉,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于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申请标的额为50万元。 如果说被告博主的言论陈述的都是事实,不存在侮辱性言论,也不存在故意抹黑或者诽谤微念公司的言论的话,那么是不会构成侵权的;因为公民对这种公共事件公众的评价可以有不同的观点,也可以站不同的队,并不是说评判一方就会构成对这一方的侵权。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