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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拆迁赔偿标准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
股权激励方案必须经过股东会决议由全体股东签字认可才能生效。 网友咨询: 股权激励方案必须经过股东会决议吗? 广东兴功律师事务所董道言律师解答: 股权激励方案必须经过股东会决议由全体股东签字认可才能生效。 股权激励的实施流程如下: 1、拟定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公告董事会决议、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独立董事意见; 3、股权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方案。 广东兴功律师事务所董道言律师解析: 上市公司制定股权激励计划的,应当在股权激励计划中载明下列事项: (一
商铺拆迁补偿方案如何确定 1、方案确定。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补偿、安置方案。补偿安置方案确定过程是行政机关的内部程序,被征收商铺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无权参与“补偿安置方案”的确定过程。所以,“补偿安置方案”是由行政机关根据征用土地方案所作出的一个单方面决定。 2、方案公告。法律仅仅规定“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在被征用商铺所在地的乡(镇)予以公告。 3、听取意见。“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后,法律规定应当“听取被拆迁户的意见”。这里的“听取意见
如何制定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1、方案确定。市、县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补偿、安置方案。补偿安置方案确定过程是行政机关的内部程序,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无权参与“补偿安置方案”的确定过程。所以,“补偿安置方案”是由行政机关根据征用方案所作出的一个单方面决定。 2、方案公告。法律仅仅规定“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在被征用房屋所在地的乡(镇)予以公告。 3、听取意见。“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后,法律规定应当“听取被拆迁户的意见”。这里的“听取意见”是
北京房屋拆迁补偿方案 关于北京新的拆迁补偿方案及流程,房屋被拆后可以补偿多少钱,怎么补偿,以下有详细介绍。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导语:公司合并重组是企业发展中常见的一种重要举措,为了确保合并重组过程合法合规,律师事务所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本文将结合实际案例和相关法律条文,探讨公司合并重组方案的制定和执行。 案例:假设公司A和公司B分别经营着同一行业,为了实现规模扩大和资源整合的目标,双方决定进行合并重组。在律师事务所的协助下,制定了以下合并重组方案: 1.确定合并结构:公司A将收购公司B的资产和股权,形成新的公司C。公司C将继续经营原有业务,并逐步实现资源整合和效益提升。 2.制定合并协议:律师事务所起草了合并协议,明确
劳动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高技能人才东部地区培训工程方案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中发[2003]16号)精神,进一步强化高技能人才工作,探索职业培训现代化道路,推动实现数量就业与素质就业的并举,我部制定了《国家高技能人才东部地区培训工程方案》。现将实施该工程方案的有关文件一并印发给你们,请有关地区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 1.国家高技能人才东部地区培训工程方案 2.国家高技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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