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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债权的确定,是指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因一定事由而归于固定。最高额抵押权的实现除了需要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外,还须具备其担保债权额的确定。那么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债权的确定,会产生怎样的法律效力? 网友咨询: 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债权的确定,会产生怎样的法律效力? 江苏润扬律师事务所谈天翔律师解答: 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债权的确定产生的法律效力有: 1、是最高额抵押权转变为普通抵押权。在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或者出现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时
担保债权是指对债权进行担保的行为,而担保人就是为债权做担保的人,简单来说就是监督被担保人偿还债务的人。那么被担保债权数额是否是借款金额,被担保债权数额是借款金额吗? 网友咨询: 被担保债权数额是否是借款金额,被担保债权数额是借款金额吗? 广东固信律师事务所骆红毅律师解答: 保证担保的范围就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请求保证人代为履行或负连带责任以及申请法院予以强制执行的范围。 主要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所以说,担保的范围不仅仅包括主债权的借款金额,还应当包括因此产生
担保贷款是以第三人为借款人提供相应的担保为条件发放的贷款。担保可以是人的担保或物的担保。那么担保贷款银行追责怎么处理,如何处理担保贷款银行追责? 网友咨询: 担保贷款银行追责怎么处理,如何处理担保贷款银行追责? 河南省文赢律师事务所翟辉律师解答: 如果是一般担保银行要先清收贷款人无果后才可向担保人提出执行担保责任,如果是连带责任银行就可根据情况选择担保人或贷款人来履行还款义务。 银行一般都是连带责任担保,所以银行可以向担保人提出还贷要求,但如果担保人能有效的提供借款人也就是贷款人的详细情况并向
在发生借贷事宜或是有其他经济上需要的时候需要有人担保,生活中不少人也会为了自己的朋友或是亲人在担保,结果担保后发生了纠纷,影响到彼此的关系或感情,那么怎么处理借贷担保纠纷,借贷担保纠纷如何解决? 网友咨询: 怎么处理借贷担保纠纷,借贷担保纠纷如何解决? 山西艾伦律师事务所杨丽虹律师解答: 处理民间借贷的方式很多,其中最合理的方法就是调解,仲裁,诉讼,如果证据充分的话,可以直接起诉至法院。 借贷担保纠纷中,针对诉讼中的一般担保人享有先诉抗辩权,而借贷担保中,债权人可要求债务人偿还也可以要求担保人
财产在一定的情况下是可以作为抵押担保的物,这种情况出现在债务中比较多,财产抵押对于债务合同来说是很常见的。那么什么财产可抵押担保对外债务,可抵押担保对外债务的财产有哪些? 网友咨询: 什么财产可抵押担保对外债务,可抵押担保对外债务的财产有哪些? 四川真道律师事务所左龙律师解答: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
根据我国担保法规定,在债权债务关系中,债权人为了确保贷款资金的安全,通常会要求债务人提供第三人进行担保,这样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就要承担相应的债务或者责任。那么为债务人作担保的条件是什么,为债务人作担保有哪些条件? 网友咨询: 为债务人作担保的条件是什么,为债务人作担保有哪些条件? 山西君比德律师事务所杨润冬律师解答: 担保人具有法律规定的资格,即满足所需条件: 1、与本案无牵连; 2、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3、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 4、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 5、没
债的担保是指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其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的一种法律措施。债的担保包括人的担保(即保证)、物的担保(包括抵押留置、质权与优先权)、金钱担保(定金、押金)、反担保。那么保证担保与物的担保并存时,如何承担保证责任? 网友咨询: 保证担保与物的担保并存时,如何承担保证责任? 江西泰方律师事务所郑烨律师解答: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规定: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是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 没有约定或
抵押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某一特定物的占有,而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那么先予执行的担保方式是什么,可以先予执行的担保方式有哪些? 网友咨询: 先予执行的担保方式是什么,可以先予执行的担保方式有哪些? 云南天溯律师事务所杨洪律师解答: 申请先予执行的担保方式主要有三种: 1、保证人担保:是指在诉讼过程中申请人向法院提供的案外人与被申请人签订证明申请人申请先予执行的正确性、合法性,并担保申请
最高额抵押是指抵押人与抵押权人达成协议,在最高债权数额限度内,以抵押物对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债权作担保的一种担保方式,那么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怎么确定,如何确定抵押权担保的债权? 网友咨询: 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怎么确定,如何确定抵押权担保的债权? 安徽东屹漆园律师事务所王大伟律师解答: 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确定情形如下: 一、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届满; 二、没有约定债权确定期间或者约定不明确,抵押权人或者抵押人自最高额抵押权设立之日起满二年后请求确定债权; 三、新的债权不可能发生;
保证是担保方式的一种,保证人以其自身信用为债务人履行债务提供担保。《担保法》将保证作为一种典型的担保方式予以规定。那么混合担保中第三人的先诉抗辩权是什么,怎么理解先诉抗辩权? 网友咨询: 混合担保中第三人的先诉抗辩权是什么,怎么理解先诉抗辩权? 福建厦信律师事务所蔡向阳律师解答: 混合担保中第三人的先诉抗辩权是指在保证债务中,保证人虽对债权人不享有要求其对待给付的权利,但并不等于保证人仅承担义务而不享有任何权利,保证人对债权人仍然享有一些权利,只不过这些权利均属于消极的、防御性权利即抗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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