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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怎样控制风险 第一,让借款人书写规范、明确的借据。 出借人在将出借款项交与借款人时,应当让借款人亲笔书写借据,借款人为企业的,应当要求以企业名义出具借据,并加盖企业公章。一份明确,规范的借据应该在借据上注明出借人的姓名、借款金额(大写)、币种、约定的利率及利息的支付方法、借款人的姓名或企业名称(应写借款人身份证上的姓名,不能写别名,曾用名或绰号)、还款期限、最后在借据上注明借款的时间。 第二,依法约定借款利率。 出借人的目的一般是为了获取一定的利息收入,法律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适当高于银
民间借贷的风险有哪些 (一)担保人主体资格的风险。 如果担保主体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政府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职能部门或者法人的分支机构,那么这些担保主体就可能不具备合法的资格,担保主体资格的不合法会导致担保行为无效。 (二)民间借贷可能转化为高利贷。 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对借贷双方因利率问题产生的争议,如高利率等,
法律对预防、控制野生动物可能造成的危害有以下规定: 《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八条规定,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预防、控制野生动物可能造成的危害,保障人畜安全和农业、林业生产。 第三十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使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的食品,或者使用没有合法来源证明的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的食品。 禁止为食用非法购买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
法律对预防、控制野生动物可能造成的危害有以下规定: 《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八条规定,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预防、控制野生动物可能造成的危害,保障人畜安全和农业、林业生产。 第三十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使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的食品,或者使用没有合法来源证明的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的食品。 禁止为食用非法购买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
法律对预防、控制野生动物可能造成的危害有以下规定: 《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八条规定,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预防、控制野生动物可能造成的危害,保障人畜安全和农业、林业生产。 第三十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使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的食品,或者使用没有合法来源证明的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的食品。 禁止为食用非法购买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
“实际控制人”在公司法中处于特殊法律地位,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为实际控制人担保需要履行特殊程序、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管理不当,须对外部债权人承担赔偿责任。那么,什么是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的责任范围是怎样的? 一、什么是实际控制人? 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以下情形均可认定为“实际控制人” 1
现如今,很多小区都已经有专门的物业公司落实管理了,那么有的新房业主可能买完房子后并不会马上入住,那么房子长期空置可以拒交物业费吗? 网友咨询: 空置的房子可以拒绝缴纳物业费吗? 河南兴川律师事务所马文豪律师解答: 不可以。即便房子不住,也要按照物业合同的约定缴纳物业费。但房子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法律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
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网友咨询: 实际控制人都有哪些人? 公司律师事务所赵凯律师解答: 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有的业主买房后并未入住,导致房屋长期空置,在物业要求其缴纳物业费的时候,有的业主往往以未使用房屋,也未享受到物业提供的各种服务为由拒绝缴纳物业费。 网友咨询: 房屋空置应该交物业费吗? 河北律清律师事务所姚玲玲律师解答: 只要是已经建成的房产,均应由产权人按规定缴纳物业费,房产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业主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开发商(售前产权人)缴纳。房产售出并交付给业主(售后产权人)后,即使业主未入住,也必须交纳物业费。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的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
第一条 为了减少吸烟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健康,创造良好的公共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控制吸烟工作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吸烟是指吸食或者携带点燃的卷烟、雪茄烟、烟丝、烟叶等烟草制品。 第三条 市、区(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组织、指导和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控制吸烟工作,日常工作由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 第四条 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政府相关部门和群众团体应当积极开展控制吸烟的宣传教育活动。 报刊、广播、电视、电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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