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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 相关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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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胜任工作,通常是指劳动者不能按要求完成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作任务;而在考核制度中,必定有排名末位的员工,排名末位不代表不能胜任工作,两者之间没有直接的相关性。即使用人单位能够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的,也必须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的法定程序。 网友咨询: 小张进入上海某房地产公司工作,担任销售岗位,与公司签订了一份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公司员工手册规定,对于房产销售岗位实行“年终考核末位淘汰”制,在年底销售业绩排名末位的2名员工,公司将作劳动关系解除处理。小张进入公司后,销售业绩一直不佳
我国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网友咨询: 考核不合格被开除,合法吗? 河南昌如律师事务所张航涛律师解答: 员工考核不合格,单位开除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考核结果为待改进并不直接等同于不胜任工作,且即便劳动者存在不胜任工作的情况,用人单位亦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对其进行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其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方可在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
营造林质量考核办法(试行) (林造发[2003]177号 国家林业局2003年10月8日发布)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严管林、慎用钱、质为先”的要求,进一步强化营造林生产管理,提高造林成效,确保营造林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及《国家林业局造林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农林)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xx兵团林业局(简称“省级林业主管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 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的通知 国办发〔2016〕6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2016年8月17日 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 第一条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强化地方政府食品安全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责任,不断提升食品安全保障能力,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落实执法责任,提高执法水平,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是指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下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部直属系统上级管理机构对下级管理机构、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所属行政执法机构和行政执法人员行使行政执法职权、履行法定义务的情况进行评议考核。 第三条 交通运输部主管和指导全国执法评议考核工作。 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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