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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探望权从法理上看,是基于亲权的一种派生权利,只要身份关系存在,探望权就应该是非直接抚养一方的权利。那么,探视权诉讼后,对方拒绝实行怎么办? 网友咨询:如果我去法院起诉要求履行探视权,那边拒不执行怎么办? 北京市摩文律师事务所金洪涛律师解答: 探视权诉讼后拒绝实行的,当事人额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如果仍然无效的,法院可以对其进行司法拘留,直至以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罪追究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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