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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是针对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行为能力人所作出的一种特殊保护,有法定监护和指定监护等多种类型的监护。在指定监护中,居委会也有一定的决定作用。那么,居委会指定监护人后还需法院进一步确认吗? 网友咨询: 居委会已指定我为侄儿监护人,需不需要去法院申请? 江苏国成律师事务所胡国凡律师解答: 居委会能指定监护人;如果居委会拒绝指定,可到法院起诉。 根据《民法通则》第十六条可以由起诉至人民法院,由法院指定。前提是,未成年人的父母死亡或丧失监护能力,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其他亲属对监护发生争议,对居委会或
对于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这种无民事行为能力,或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是需要监护人来进行监护的。有时可能会需要指定监护。那么居委会不肯指定监护人怎么处理,如何规定的? 网友咨询: 居委会不肯指定监护人怎么处理,如何规定的? 甘肃胜友律师事务所沈剑律师解答: 居委会、村委会、民政局不肯指定监护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来指定监护人。 《民法总则》第31条,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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