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期间时效届满后,出具还款承诺书构成债务加入!
2024-12-08原告邝某与被告乐某是普通朋友关系,被告乐某是浙华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浙华公司为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向邝某借款,双方签订《借款(担保)合同书》,合同约定:“借款本金200000元,按月利率2%计算利息,借款期限三个月,即自2014年12月1日起至2015年2月28日,乐某以个人财产为该借款提供担保,在借款方浙华公司到期不能归还借款时,贷款方邝某可直接向担保人乐某个人追偿。事后,邝某交易乐某200 000万元,出具借据一张。 借款后,浙华公司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支付了3个月利息,此后未偿还借款本金和利息
离婚冷静期限届满后双方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法律效果是什么
2024-11-23离婚冷静期限届满后,双方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合同履行期届满,可以再签订补充协议吗?
2024-08-18补充协议是对原合同的补充或者变更,一般要明确约定,如果补充协议条款与原合同不一致或发生冲突时,应当以补充协议为准,但原合同明示不得变更的条款,补充协议中对该条款发生的变更则不发生法律效力。那么合同履行期届满,可以再签订补充协议吗? 网友咨询: 合同履行期届满,可以再签订补充协议吗? 上海申浩(杭州)律师事务所刘淦律师解答: 合同履行期届满,如果双方协商想要再签订补充协议的,可以签订。 补充协议是对原合同的补充或者变更,一般要明确约定,如果补充协议条款与原合同不一致或发生冲突时,应当以补充协议为
合同履行期届满,但并没有实际进行履行怎么办?
2024-08-01合同一般签订了之后就要进行履行了,但是生活中,会出现很多履行期届满,却没有实际履行的情况。那么,合同履行期届满,但并没有实际进行履行怎么办? 一、合同履行期届满,但并没有实际进行履行怎么办? 1、自始履行不能的有效合同,债权人可依法解除合同,请求赔偿损失。此外,若违约人的行为构成犯罪,如合同诈骗罪,违约人依法还应承担刑事责任。 2、因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致使合同在事实上或法律上全部不能履行,债务人可免除实际履行责任,但应承担违约责任; 3、因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而致使合同一时履行不能,待不能原
履行期限尚未届满,债权人能否要求债务加速到期?
2024-08-01在企业经营中,因为资金周转等问题可能发生经营困难甚至丧失履行能力的情况,这对债权人十分不利,但是履行期限尚未届满,面对这种情况债权人能否要求债务加速到期? 网友咨询: 甲公司欠乙某一笔欠款,但是该债务尚未到清偿期限,但是乙了解到甲很有可能无力清偿,此时乙可以要求加速债务到期吗? 法妞律师解答: 债权尚未到期,债权人一方已经履行合同义务的,如果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偿债能力恶化,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加速到期。 1.合同中明确约定加速到期条款的,约定事由出现时,债权人可以依照约定要求债务人提前履行债
保证期间届满后,是否开始计算诉讼时效?
2024-08-01保证期间,是指当事人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限。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保证期间,按照约定执行。那么当保证期间届满后,将产生怎样的法律后果呢,此时是否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呢? 网友咨询: 保证期间届满后,发生怎样的法律后果,是否开始计算诉讼时效? 上海市经建律师事务所廖育颖律师解答: 保证期间届满后,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不再需要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 1、如果在保证期间权利人没有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那么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就消灭了。所以就不需要再计算保证债务的时效。 2、
合同期限届满合同自动终止
2024-06-11导语:合同期限届满是一种合同终止的情形,合同一旦到期即告终止。在合同期限届满时,双方当事人需履行合同约定的终止程序,否则可能产生争议。 案例:小明和小红签订了一份为期一年的租房合同,合同规定在合同期限届满时自动终止。在合同期限届满的前一个月,小明向小红提出续租的意愿,但小红拒绝了。合同期限届满后,小红要求小明立即搬离房屋并支付违约金,小明认为合同已经自动终止,拒绝履行小红的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合同期限届满即告终止,双方当事人不再具有续约的义务。因此,小明在合同期
抵押登记的期限届满抵押权是否消灭
2024-06-04导语:抵押登记是一种为了保障债权人利益而设立的法律制度,但是抵押登记的期限届满后,抵押权是否消灭却是一个备受争议的问题。 案例:小明和小红是一对夫妻,他们在购房时向银行申请了抵押贷款,将房屋抵押给银行作为借款的担保。抵押登记的期限为五年,在期限届满后,小明和小红却没有主动申请注销抵押登记。一年后,他们打算卖掉这套房屋,却发现因为抵押登记仍然有效,导致无法进行房屋交易。 法律条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抵押权期限届满,抵押权人未主张抵押权的,抵押权消灭。但是在实际执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