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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属于夫妻共有的,以双方当事人协商分割为主,二人不能通过协商方式达成一致的,法院会基于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保护妇女、子女权益原则、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分割房产。如果夫妻一方变卖、毁损、挥霍、隐藏、转移、夫妻共同房产的,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网友咨询: 离婚时,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子怎么分? 广东广荣律师事务所赵广文律师解答: 离婚时宅基地的房子如何分割有以下几种情形: 1、房屋是一方婚前建造,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居住使用的,若无其它约定,该房屋应归婚前建造房屋的一方所有。 2、父母在宅
临时用地是指工程建设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在施工或者勘查完毕后不再需要使用的国有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因临时建筑或其他设施而使用的土地。那么在临时用地上,可以建造永久性住宅吗? 网友咨询: 赵某是某村的村民,赵某以其房屋破旧不堪已经成为危房为由,向所在村、镇申请建造临时生产用房,后上报到县土地管理部门。县土地管理部门审查后,认为符合临时用地条件,批准了其临时用地申请,临时用地期限为两年。于是,赵某就开始动工,在其获得批准的临时用地上盖起了砖混结构的永久性住宅3间。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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