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鉴法律在线咨询
你的位置:康鉴法律在线咨询 > 话题标签 > 简易程序

简易程序 相关话题

TOPIC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根据不同的情况、事故类型,有这几类处理方式:当事人自行协商、简易程序处理、一般程序处理。在实践中,有80%的交通事故都适用于当事人自行协商和简易程序处理。那么适用简易程序的交通事故如何处罚,怎么规定的? 网友咨询: 适用简易程序的交通事故如何处罚,怎么规定的? 浙江高名律师事务所葛国胜律师解答: 适用简易程序的交通事故处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二条,适用简易程序处罚的,可以由一名交通警察作出,并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实施: (一)口头告知违法行为人违法行为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适用简易程序:(一)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二)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三)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不认罪或者对适用简易程序有异议的;(四)其他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 网友咨询: 刑事案件不适用简易程序情形有哪些? 河南明治律师事务所张理想律师解答: 刑事案件中不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情形有: 1、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2、被告人不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有异议的; 3、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有异议的。 简易程序是
为保障和方便当事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保证人民法院公正、及时审理民事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民事审判经验和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适用范围 第一条 基层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审理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本规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案件除外: (一)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的; (二)发回重审的; (三)共同诉讼中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人数众多的; (四)法律规定应当适用特别程序、审判监督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的;
导语:交通事故是司空见惯的事情,但是一旦发生,就需要及时认定责任,为受害者赔偿提供依据。在律师事务所处理交通事故案件时,通常会涉及到交通事故认定书的程序。那么,交通事故认定书的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有何区别呢?下面就让我们来详细解析一下。 一、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的区别 简易程序是指当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且没有争议的情况下,可以直接向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办理交通事故认定书。而一般程序则是指当事人对交通事故的责任有争议,需要进行调查取证、听证等程序后,由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认定。 在简易程序下
导语:在律师事务所,我们经常处理各种事故认定书的程序,其中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是最常见的两种。今天我们来谈谈这两种程序的区别。 一、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的区别 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在事故认定书的程序上有一些明显的区别。简易程序通常用于处理较为简单的事故案件,程序相对简单,时间较短。一般程序则适用于较为复杂的事故案件,程序相对繁琐,时间较长。 举例来说,如果一辆汽车在停车场内被他人撞击,造成车辆损坏,如果当事人双方达成一致并无争议,通常可以选择简易程序来处理,无需耗费过多时间和精力。但如果事故涉及多方
  • 共 1 页/5 条记录

Powered by 康鉴法律在线咨询 RSS地图 HTML地图

合作邮箱:tuolongfei@fox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