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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期间,男女相互向对方给付财物的现象是较为普遍的,给付的性质有时候是馈赠,有时候是借贷。由于恋爱期间对恋人的过分信任,借贷不打欠条的现象时有发生,或者给付的性质不好意思讲明白、写清楚,一旦分手就可能酿成纠纷。 网友咨询: 恋爱期间的财产纠纷应该怎么处理? 北京市炜衡(呼和浩特)律师事务所苏玉淋律师解答: 男女相互向对方给付财物的现象是较为普遍的,给付的性质有时候是馈赠,有时候是借贷。对于上述财物发生的纠纷,在现实生活中出现的较多。一般情况下从法律的角度定性为赠与比较合理。 男女相互向对方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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