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时隐匿电子会计资料涉嫌犯罪吗?
2024-07-19随着信息技术普及,电子化、可备份的会计资料为公司财务管理提供便利,也衍生了新的法律问题。行为人隐匿公司电子会计资料,造成公司生产经营损失,是否构成刑事犯罪? 网友咨询: 离职时隐匿电子会计资料涉嫌犯罪吗?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孙志军律师解答: 会计资料是指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形成的,记录和反映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的会计专业资料,主要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隐匿、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 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
公司私设会计帐簿可能要受什么处罚?
2024-07-13有的企业为了少交税,除了设立对外的会计账簿用于交税,还私自设立对内的实际账簿,这种情况是违反法律规定的,那么这样做会受到什么样的法律后果呢? 网友咨询: 公司私设会计帐簿可能要受什么处罚? 、 北京盈科(洛阳)律师事务所张旭鹏律师解答: 企业私设会计账簿是违反会计法的规定的。首先主要操作人的会计人员的违法行为情节严重,会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会被处以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责令企业限期改正。单位或
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
2024-06-29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 (一九八六年四月十日中央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转发)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改革职称评定、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文件精神,为了合理使用会计人员,促进人才合理流动,充分发挥会计人员在四化建设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会计专业职务,由各单位根据会计工作需要,在规定的限额和批准的编制内设置。 第三条 会计专业职务名称定为:高级会计师、会计师、助理会计师、会计员。高级会计师为高级职务,会计师为中级职务,助理会计师、会计员为初级职务。 第四
工伤事故赔偿会计分录
2024-06-15工伤事故赔偿是一个涉及到财务方面的重要问题,而在律师事务所中,我们需要了解如何进行相关的会计分录。下面将通过一个案例来说明工伤事故赔偿的会计分录,并结合相关的法律条文进行解析。 案例: 小明是一家工厂的员工,一天在工作中不慎被机器夹伤,导致了严重的手部受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工厂需要对小明进行工伤事故赔偿。根据医院诊断,小明需要进行手术治疗,并在康复期间进行康复训练。工厂同意为小明支付相关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并按照工伤保险规定进行赔偿。 根据以上情况,工厂需要进行相应的会计分录。首先,工厂需
股权激励会计处理分录
2024-06-13导语:股权激励是一种企业激励员工的方式,对于律师事务所来说,正确处理股权激励的会计分录至关重要。下面我们将通过一个案例来说明股权激励的会计处理分录。 案例: 某家律师事务所为了激励员工,设立了股权激励计划,员工可以在未来购买公司股票。假设某员工获得了1000股公司股票,每股价格为10美元,行权期限为3年。现在让我们来看看应该如何进行会计处理分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股权激励计划涉及到股权交易,因此需要按照公允价值进行会计处理。首先,公司需要根据公允价值确定股权激励的成本,并在员工获得股票时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
2024-05-28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发挥注册会计师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的鉴证和服务作用,加强对注册会计师的管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注册会计师是依法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并接受委托从事审计和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的执业人员。 第三条 会计师事务所是依法设立并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的机构。 注册会计师执行业务,应当加入会计师事务所。 第四条注册会计师协会是由注册会计师组成的社会团体。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是注册会计师的全国组织,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
违约金计入什么会计科目
2024-05-17导语:在商业活动中,经常会涉及到违约金的支付。那么,违约金应该计入哪个会计科目呢?下面我们来详细探讨一下。 案例: 小明是一家律师事务所的员工,他在与客户签订的合同中规定了违约金条款。不幸的是,客户违约了合同,导致小明的事务所遭受了损失。根据合同约定,客户应支付违约金给小明的事务所。那么,这笔违约金应该如何计入会计科目呢? 根据会计准则,违约金应当计入其他收入中,而不是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中。因为违约金并非公司正常经营所得,而是因客户违约导致的额外收入。因此,小明的事务所应当在财务报表中将违约金计
中国人民银行会计年终决算实施办法
2024-05-15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做好人民银行系统会计年终决算工作,真实、完整、全面、准确地反映各项业务活动和经营成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和《中国人民银行会计制度》的规定以及人民银行业务的发展变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各级行要加强对年终决算工作的领导,由主管行长牵头,成立由会计(营业)、国库、发行、外汇、行政、计划、科技、清算中心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年终决算领导小组,并由会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确保决算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条 年终时各级行的主管行长要亲自参加并组织发行、出纳和会计主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