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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些年,每年都会出现因刮大风发生伤人损财的事,也由此产生了不少诉讼纠纷。虽说是因风而起,但最终都是倾倒树木或悬挂物的所有人、管理人对无辜的受害者进行了赔偿。那么广告牌被台风刮倒,砸伤人、砸毁财物造成的损失该由谁负责? 网友咨询: 某管理处在大厦入口外墙安装了一块广告宣传栏,宣传栏宽1米,长1.5米,重约8公斤。某天,气象台预报有台风,该市为台风预计登陆点,风力可能会超过10级,最高达12级左右。该天中午,台风登陆将宣传栏刮起,砸毁20米开外的奔驰车玻璃和窗户,经修理花费将近2万元,要求物业公司
东南沿海,常遇台风,即使台风没有正面袭击沿岸城市,但台风却会带来了严重灾害,树倒下砸了车、广告牌伤了人、屋里漏了雨、车子进了水、航班延误、旅行泡汤。道树、广告牌伤人伤车,怎么处理? 网友咨询: 台风天气下,马路两旁的行道树、广告牌经不住剧烈摇晃,时常出现伤人伤车的情况。遇到这类问题,该向谁追究责任呢? 河南界醒律师事务所杨利英律师解答: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七条规定,因林木折断、倾倒或者果实坠落等造成他人损害,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通常情况下,路
生活中广告宣传可以说是无处不在,甚至有的会选择在楼顶设置广告牌。而打广告肯定就会涉及到广告收益的问题。那一般楼顶广告牌收益应该归谁所有呢?是业主还是开发商或者物业公司? 网友咨询: 居民小区楼顶广告牌的收益权归谁所有? 上海大林律师事务所陆燕燕律师解答: 小区楼顶广告牌的收益一般归全体业主所有。 小区楼顶属于业主的公共区域,物业仅对公共区域内公共配套设施的正常运行管理负责,不具备私有产权。业主对公共区域的广告牌享有收益的权利,扣除广告合理成本后其收入应归属业主。 如果购房者和开发商约定屋面和外
相邻权纠纷,是指不动产的占有人在行使物权时,对相毗邻的他人的不动产享有一定的支配权。在生活中可分为土地的相邻权、水流的相邻权、建筑物的相邻权等。 网友咨询: 广告牌灯光太亮影响居民生活,能不能诉请拆除? 山东昌平律师事务所常虎律师解答: 可以。 业主基于对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特定使用功能的合理需要,无偿利用屋顶以及与其专有部分相对应的外墙面等共有部分的,不应认定为侵权。但违反法律、法规、管理规约,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除外。广告牌影响到居民的日常生活时,从物权法的角度来看,属于相邻关系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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