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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经部、省、市公安机关对杨某侠、光某英(小花梅同母异父妹妹)与普某玛(已去世,小花梅母亲)生前遗物进行DNA检验比对,结果为普某玛与杨某侠、光某英符合母女关系,结合调查走访、组织辨认,认定杨某侠即是小花梅。经公安机关侦查,董某民涉嫌非法拘禁罪,桑某妞、时某忠涉嫌拐卖妇女罪,上述三人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那么这两项罪名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呢? 根据《刑法》,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非法拘禁行为,只有达到相当严重的程度,才构成犯罪。拐卖妇女罪,是指
不同罪。但是拐、卖妇女儿童的都构成犯罪,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是指以建立婚姻家庭或其他相对稳定的社会关系为目的,明知是被拐卖的妇女、儿童而予以收买的行为。 网友咨询: 拐卖妇女儿童罪是否买卖同罪? 天津益业律师事务所刘昱律师解答: 不同罪,但是拐、卖妇女儿童的都构成犯罪,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是指以建立婚姻家庭或其他相对稳定的社会关系为目的,明知是被拐卖的妇女、儿童而予以收买的行为。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
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均应该被追究刑事责任,那么,拐卖妇女儿童构成什么罪?最低可判几年? 一、拐卖妇女儿童构成什么罪?最低可判几年? 拐卖妇女儿童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最低可判五年,并处罚金,最高可判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拐卖妇女、儿童罪量刑标准: 1、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1)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未遂是指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情形。未遂犯也会被判处刑罚,只是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网友咨询: 拐卖儿童未遂要担刑事责任吗? 湖南人和(东莞)律师事务所黄伟军律师解答: 拐卖小孩未遂是可能被判刑的,但是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犯罪未遂是指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犯罪停止形态。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首先,犯罪未遂应当负刑事责任。其次,由于刑法规定的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要确定
一、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一万元以下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一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六)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
为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切实保障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维护家庭和谐与社会稳定,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结合司法实践,现就审理此类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对婴幼儿采取欺骗、利诱等手段使其脱离监护人或者看护人的,视为刑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的“偷盗婴幼儿”。 第二条 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单位的工作人员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将所诊疗、护理、抚养的儿童出卖给他人的,以拐卖儿童罪论处。 第三条 以介绍婚姻为名,采取非法扣押身份证件、限制人身自由等方式,或者利用妇女人地生
为依法惩治拐卖妇女的犯罪行为,根据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审理拐卖妇女案件具体适用法律的有关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的拐卖妇女罪中的“妇女”,既包括具有中国国籍的妇女,也包括具有外国国籍和无国籍的妇女。被拐卖的外国妇女没有身份证明的,不影响对犯罪分子的定罪处罚。 第二条 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拐卖外国妇女到我国境内被查获的,应当根据刑法第六条的规定,适用我国刑法定罪处罚。 第三条 对于外国籍被告人身份无法查明或者其国籍国拒绝提供有关身份证明,人民检察院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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