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债务清算公告有无时间限制?
2024-06-26现实社会中,对于公司的经营是要有一定的方式方法的,很多时候公司会产生一定的债权债务问题,那么对于债权债务清算公告有期限吗? 网友咨询: 债权债务清算公告有无时间限制? 律师解答: 公司债权债务清算公告有时间限制,公告期限为60天。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
民政部公告第141号――全国性社会团体成立登记公告
2024-06-26民政部公告(第141号)全国性社会团体成立登记公告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下列社会团体准予成立登记,现予以公告。名 称登记证号法定代表人住 所业务主管单位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4864郑新立北京市西城区西安门大街22号2号楼4-5层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4865杨天赐北京市朝阳区京广中心商务楼四层403室新闻出版总署中国维吾尔古典文学和木卡姆学会4866阿不力孜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华南路160号文化部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4867解海龙北京市朝阳区京广中心商务楼四层
民政部公告(第138号) 全国性社会团体分支(代表) 机构成立登记公告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登记办法》的规定,下列社会团体的分支(代表)机构准予成立登记,现予以公告。名 称登记证号中国铁路文学艺术工作者联合会摄影分会4113-1中国财政学会税政研究专业委员会4160-8中国煤矿文化艺术联合会音乐工作委员会3790-1中国煤矿文化艺术联合会舞蹈工作委员会3790-2中国煤矿文化艺术联合会曲艺工作委员会3790-3中国烟草学会电子商务专业委员会3383-9中国民
农业部公告第122号——早稻、小麦、玉米、油菜和大豆品种评估
2024-06-25农业部公告(第122号)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00年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意见》精神,调整和优化农业生产结构,引导广大农民扩大种植优质品种,压缩滞销农产品的生产,全面优化农作物品种,努力提高农产品质量,我部组织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当前种植的早稻、小麦、玉米、油菜和大豆品种进行综合比较和评估,筛选出一批适合于当前种植结构调整的优质品种,现予公告。 农业部 二000年六月一日 附件:早稻┌────┬──────────────┬────────────────────┐│品种名称│
民政部公告第41号——不予重新登记的全国性社会团体名单
2024-06-13民政部公告(第41号) 经查,下列社会团体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决定不予重新登记;自公告之日起,任何人不得再以这些社团的名义开展活动,否则,将按“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严肃处理。 特此公告。 二OO三年六月六日 附: 不予重新登记的全国性社会团体名单 1. 中国辽金及契丹女真史研究会 2. 中国谱牒学研究会 3.中国中亚文化研究学会 4.中国金瓶梅学会 5.中国南社与柳亚子研究会 6.中国外汇交易协会 7.中国城区发展促进会 8.中国社会服务促进会 9.
民政部公告:第三批通过年检的社会团体名单
2024-06-07民政部公告:第三批通过年检的社会团体名单(2001年2月1日) 经审定,以下364个全国性社会团体通过2001年年度检查,现予以公告。 1 中国工程咨询协会 2 中国交通运输协会 3 中国设备管理协会 4 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 5 中国信息协会 6 中国人力资源开发研究会 7 中国宏观经济学会 8 中国价格协会 9 中国投资协会 10. 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 11. 中国国际茶文化研究会 12. 中国农业技术经济研究会 13. 中国插花花艺协会 14. 中国合作经济学会 15. 中国农业国际合
民政部公告:第四批通过年检的社会团体名单
2024-06-07民政部公告:第四批通过年检的社会团体名单(2001年1月1日) 经审定,以下301个全国性社会团体通过2001年年度检查,现予以公告。 1. 中国汽车运动联合会 2. 中国摩托运动协会 3. 中国滑冰协会 4. 中国滑雪协会 5. 中国冰球协会 6. 中国射击协会 7. 中国射箭协会 8. 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 9. 中国击剑协会 10. 中国马术协会 11. 中国赛艇协会 12. 中国皮划艇协会 13. 中国帆船帆板协会 14. 中国潜水运动协会 15. 中国滑水运动协会 16. 中国摩托艇运动
最高人民法院公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24-06-06为依法惩处抢劫犯罪活动,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入户抢劫”,是指为实施抢劫行为而进入他人生活的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包括封闭的院落、牧民的帐篷、渔民作为家庭生活场所的渔船、为生活租用的房屋等进行抢劫的行为。 对于入户盗窃,因被发现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行为,应当认定为入户抢劫。 第二条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第(二)项规定的“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既包括在从事旅客运输的各种公共汽车,大、中型出租车,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