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技术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印发“技术创新引导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4-06-19科学技术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印发“技术创新引导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国科发政字[2006]3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厅(科委)、国资委、总工会,各计划单列市科技局、国资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国资委,各全国产业工会,各中央企业: 为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全国科技大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自主创新的要求,科学技术部、国务院国资委和中华全国总工会决定联合实施“技术创新引导工程”,促进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增强国家自主创新能力。 现将《“技
工程劳务合同纠纷管辖权
2024-06-19工程劳务合同纠纷是在建筑工程中常见的问题之一,而其中的管辖权问题更是让当事人头疼。本文将通过一个案例来探讨工程劳务合同纠纷中的管辖权问题,并结合相关法律条文进行分析。 案例: 小明是一家建筑公司的施工队长,与一家劳务公司签订了工程劳务合同,约定由劳务公司提供人员为建筑公司进行建筑工程。然而,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劳务公司提供的工人工作质量低劣,导致建筑工程无法按时完成。小明多次要求劳务公司改进工作质量,但未见改善。最终,小明决定解除合同并要求劳务公司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法律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
劳动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高技能人才东部地区培训工程方案的通知
2024-06-18劳动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高技能人才东部地区培训工程方案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中发[2003]16号)精神,进一步强化高技能人才工作,探索职业培训现代化道路,推动实现数量就业与素质就业的并举,我部制定了《国家高技能人才东部地区培训工程方案》。现将实施该工程方案的有关文件一并印发给你们,请有关地区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 1.国家高技能人才东部地区培训工程方案 2.国家高技能人
全国妇女联合会、民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建设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内贸局关于实施“巾帼社区服务工程”推动区建设和下岗女工再业工作的意见(妇字[1999]19号 1999年11月18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妇联,民政厅(局),劳动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建设厅(局),地方税务局,商委、商业(贸易)厅(局): 为了贯彻党的十五大和十五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和中国妇女八大提出的“巾帼创新业”号召,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城市建设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需要,加快建立社会化服务体
山西省水工程管理条例
2024-05-29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水工程的管理和保护,充分发挥水工程的综合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境内为开发水利、防治水害兴建的所有水工程。 水工程系指:防洪排涝、城乡生活及工业用水、农田灌溉、水力发电、航运、排水治碱、水土保持、水产养殖、污水处理等工程以及附属的水文、电讯、供电、观测、道路等专用设施。 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水资源状况和国民经济发展布局,负责本辖区内水工程的统一规划和协调工作。
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2024-05-29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路水运工程建设活动的安全生产行为及对其实施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公路水运工程,是指经依法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公路、水运基础设施的新建、改建、扩建等建设项目。 本办法所称从业单位,是指从事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
跨省跨区专项工程输电价格定价办法
2024-05-22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健全输配电定价制度,科学合理核定跨省跨区专项工程输电价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28 号)《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 号)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跨省跨区专项工程是指以送电功能为主的跨区域电网工程,以及送受端相对明确、潮流方向相对固定的区域内跨省输电工程。跨省跨区专项工程输电价格是指电网企业通过跨省跨区专项工程提供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