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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那么,探望权可以隔代行使吗,还有哪些人能行使探望权? 网友咨询:父母离婚后,祖父母是否享有对孙子女的隔代探望权? 广东顺迪律师事务所连丽娜律师解答: 望权不可以隔代行使,探望权行使的主体是不直接抚养孩子的父或母,孩子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及兄弟姐妹等不能作为行使探望权的主体。 享有探望权的主体是离婚后未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亲或者其他对未成年子女负担抚养、教育义务的法定监护人
探望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网友咨询: 祖父母是否享有隔代探望的权利? 广东鹏瑞律师事务所林松华律师解答: 我国《民法典》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享有对子女的探望权,没有明确将祖父母、外祖父母列在探望权主体范围内。 探望权的行使,主要目的在于保证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且现行法律仅将其主体限定在父母子女关系项下,故对于隔代的(外)祖父母而言,当根据现行法律规定的精神,严格限制其适用条件。祖父母作为孙子女的直系血亲,对孙子女享有亲属关系上
探望权有狭义与广义之分。从我国现有的规定来看,现行民法典中仅明确了狭义的探望权即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父或母)享有对子女进行探望的权利。但是,(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同样有着非常深厚的感情与牵绊。 网友咨询: 隔代探望权是否受法律保护? 贵州水西律师事务所李小龙律师解答: 我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虽没有明确规定祖父母可以探望孙子女,但亦未明文予以禁止。祖父母作为孙子女的直系血亲,对孙子女享有亲属关系上的权利义务,特定情形下,还要承担抚养义务。《民法典》第十条明确了处理民事纠纷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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