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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利用其优势地位,常常预先在劳动合同中设定高额违约金,限制劳动者在职业上的自由流动,也侵害了劳动者的择业自主权,并由此引发大量劳动争议。那么劳动服务期违约金的限制有哪些,劳动服务期违约金有哪些限制? 网友咨询: 劳动服务期违约金的限制有哪些,劳动服务期违约金有哪些限制? 福建建达(厦门)律师事务所漆兴律师解答: 约定违反服务期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违约时,劳动者所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
服务期,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期限,此期间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网友咨询: 用人单位可以约定服务期吗? 浙江泽鉴律师事务所张博深律师解答: 1、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2、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3、用人单位
服务期的含义 服务期则是用人单位在为劳动者已经先履行或承诺履行劳动合同以外的特定或特殊义务的情况下,单方作出的要求劳动者承诺必须为本单位工作满一定年限的期间。服务期是劳动者因接受用人单位给予的特殊待遇而承诺必须为用人单位服务的期限。服务期不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也不是每个劳动者必须承担的义务。 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只能与三类人员签订服务期协议。 一是用人单位花费大量费用招聘的人员(有别于通过常规手段及资金招聘的人员)。 二是投入大额资金进行特殊培训的人员(有别于只是在工厂内部进行的岗前培训、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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