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晨煜律师:融资租赁合同租赁期满,租赁物应当归谁所有?
2024-08-13在传统租赁中,承租人的一项主要义务就是于租赁期间届满时,将租赁物返还给出租人。但是融资租赁合同中,承租人对于租赁物具有更大的使用需求,因此双方可以协商确定租赁期限届满后,租赁物的归属问题。 网友咨询:融资租赁合同结束后租赁物归出租方还是承租方? 北京盈科(太原)律师事务所冯晨煜律师解答:民法崇尚意思自治,当事人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即双方当事人可以约定租赁期间届满后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的,租赁物归出租人所有。在融资租赁中,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一般可以有3种选择权:留购、续租或退租。 1、留购是
冯晨煜律师:破产和解协议,是否具有强制执行力?
2024-07-20破产和解是指具备破产原因的债务人,为避免破产清算,而与债权人团体达成以让步方法了结债务的协议,协议经法院认可后生效的法律程序。和解协议是特殊时期的协议,债务人应当履行和解协议,那么对于债务人不履行的情况,债权人能否申请强制执行呢? 网友咨询: 破产和解协议是否具有强制执行力? 北京盈科(太原)律师事务所冯晨煜律师解答: 在整顿期间,债务人企业有法定情况之一时,经人民法院裁定,终结企业整顿,宣告其破产,债务人不履行和解协议时,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终结企业整顿,宣告其破产,也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