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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构成犯罪和承担刑事责任所必需的,行为人具备的刑法意义上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不具备刑事责任能力者即使实施了客观上危害社会的行为‌,‌也不能成为犯罪主体‌,‌不能被追究刑事责任;刑事责任能力减弱者‌,‌其刑事责任相应地适当减轻‌法。包括一类是不满12周岁的人;另一类是行为时因精神病而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人。 网友咨询: 2020年10月,徐某产生幻觉,觉得林某盗窃了自己的财物,闯入林某家中,用一把塑料掀锹殴打正在休息的林某。林某将掀锹夺下后打了徐某一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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