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鉴法律在线咨询
你的位置:康鉴法律在线咨询 > 话题标签 > 犯罪嫌疑人

犯罪嫌疑人 相关话题

TOPIC

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由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负责进行。讯问的时候,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犯罪嫌疑人被送交看守所羁押以后,侦查人员对其进行讯问,应当在看守所内进行。 网友咨询: 谁有权利讯问犯罪嫌疑人?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胡国庆律师解答: 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由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负责进行。讯问的时候,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犯罪嫌疑人被送交看守所羁押以后,侦查人员对其进行讯问,应当在看守所内进行。 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
犯罪嫌疑人被立案侦查以后,自第一次接受讯问或者被采取拘传、拘留、逮捕、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之日起,就可以委托辩护律师。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 网友咨询: 犯罪嫌疑人什么时候可以委托律师? 北京市中盾(沈阳)律师事务所于学谦律师解答: 1、犯罪嫌疑人被立案侦查以后,自第一次接受讯问或者被采取拘传、拘留、逮捕、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之日起,就可以委托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 2、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
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 网友咨询: 犯罪嫌疑人自己能申请取保候审吗? 北京嵩高律师事务所于洋律师解答: 犯罪嫌疑人可以自己申请取保候审。 法律规定,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申请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
讯问犯罪嫌疑人的程序 1、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有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负责进行,讯问的时候,侦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 2、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询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3、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首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让他陈述有罪的情节或者无罪的辩解,然后向他提出问题。犯罪嫌疑人对于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但是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权拒绝回答。 4、对于被拘留、逮捕的犯罪嫌
在犯罪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身份证号码是一项重要线索,可以帮助警方追查犯罪嫌疑人的身份信息。本文将从案例和法律条文的角度,探讨犯罪嫌疑人身份证号码的相关问题。 案例: 小明是一名年轻的律师,他接手了一起盗窃案件的辩护工作。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身份证号码成为了关键线索。通过调查和侦查,警方获知了犯罪嫌疑人的身份证号码,并成功锁定了嫌疑人的身份。在庭审中,小明成功为犯罪嫌疑人提供了有效的辩护,最终使其获得了公正的审判。 法律条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检察机关在侦查犯罪时,可
导语:在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的身份证明是至关重要的。一份完整的身份证明可以帮助律师事务所更好地为犯罪嫌疑人进行辩护,保障其合法权益。 案例:小明是一名普通的大学生,平时乖乖的,没惹事。但有一天,警察突然闯入他的宿舍,将他带走,称他涉嫌抢劫案。小明完全不知情,心想可能是搞错了。但在警察面前,他束手无策,因为他没有带身份证明。最终,小明被关押在看守所,无法及时联系家人,也无法寻求法律援助。 法律条文:《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时,应当向其出示《逮捕证》。而《逮捕证》

犯罪嫌疑人

2024-05-16
在法律领域,犯罪嫌疑人是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他们可能是被错误认定的无辜者,也可能是实施犯罪行为的罪犯。在处理这些案件时,律师事务所的编辑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帮助律师们整理案件材料、准备法律文件。下面我们通过一个案例来探讨犯罪嫌疑人的情况。 案例: 小明是一名普通的大学生,平时热爱篮球运动,与同学们相处融洽。然而,一天晚上,他却被警方以涉嫌抢劫罪逮捕。小明被困惑不已,他完全没有参与过任何犯罪活动,更不用说抢劫了。他的家人也难以置信,他们决定找律师事务所的帮助。 经过律师事务所的编辑与律师们的协助,
为依法适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没收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现就办理相关案件具体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规定如下: 第一条 下列犯罪案件,应当认定为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规定的“犯罪案件”: (一)贪污、挪用公款、巨额财产来源不明、隐瞒境外存款、私分国有资产、私分罚没财物犯罪案件; (二)受贿、单位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行贿、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对单位行贿、介绍贿赂、单位行贿犯罪案件; (三)组织、领导
  • 共 1 页/8 条记录

Powered by 康鉴法律在线咨询 RSS地图 HTML地图

合作邮箱:tuolongfei@fox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