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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那么,擅自顶替工作发生事故算工伤吗,如何认定工伤? 网友咨询:妻子岑女士与丈夫吴某是同事,吴某替换岑女士上班发生事故死亡算不算工伤?日前,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工伤认定行政诉讼案,判决认定吴某不属工伤。岑女士与丈夫吴某同在某公司从事园林护理工作。2011年7月6日17时,吴某完成工作下班后,在未经领导同意的情况下,擅自替换需要加班的妻子岑女士给树木洒水。当日20时左右,吴某
工伤是工作伤害的简称,又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那么顶替他人上班受到事故伤害算工伤吗,是否属于工伤? 网友咨询: 顶替他人上班受到事故伤害算工伤吗,是否属于工伤? 湖北思普润律师事务所张欢欢律师解答: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建立劳动关系的一个重要标志是存在用工关系。 在顶替他人上班的过程中,如果用人单位未明确表示拒绝或者提出反对意见,顶替上班的人所从事的工作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用人单
每一个公民都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生活中,我们有时候会看到顶替他人上大学的新闻,那么,顶替他人取得上大学的资格构成犯罪吗?如何处罚? 一、顶替他人取得上大学的资格构成犯罪吗?如何处罚? 顶替他人取得上大学的资格构成犯罪,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高等学历教育入学资格的,涉嫌冒名顶替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二、如何认定冒名顶替罪? (一)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身份证件,情节严重的,才成立本罪。 (二)对于使用或者盗用的次数多、
日前,现年64岁的孙某在网上曝光,声称自己被人顶替教师岗位长达22年。是怎么回事呢,其中又涉及哪些法律问题? 孙某原先是名在编小学教师,因超生停职后1999年8月被他人顶替其教师资格,孙某多次反应无果,也因“双重”身份被暂停缴纳农村养老保险。孙某儿子称,顶替者曾迫使孙某签知情协议书,并每月补偿350元。 这个问题,我们应该分为两个方面来看。 第一,确实是存在超生这样的情况,那就应该接受处罚。停职是必然的措施,如果后续没有进一步的措施。那么一切的福利待遇就应该停止。 第二,存在有人顶替这是事实。
肇事者的“逃逸”是一种规避法律责任、侵害被害人权益的违法行为,属于交通肇事中的从重评价的范围,其侵害的是公共安全;而肇事者让人“顶替”的行为虽然与交通肇事本身有一定的因果联系,但其实质上侵害的是司法机关的正常诉讼活动。 网友咨询: 交通肇事后找人顶替,怎么处罚? 云南宏通律师事务所李璟律师解答: 交通事故发生后替别人顶罪的,一般构成窝藏、包庇罪。即行为人出于某种特殊原因为了使犯罪人逃匿,而自己冒充犯罪的人向司法机关投案或者实施其他使司法机关误认为自己为原犯罪人的行为的,也应认定为包庇罪。 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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