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后,在现场等候处理,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2024-08-18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交通事故不仅是由不特定的人员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造成的;也可以是由于地震、台风、山洪、雷击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 网友咨询: 5月6日6时40分许,崔洪义驾驶鲁EV××××号小型越野客车沿东营市东营区西二路由南向北行驶至青岛银行门口处时,与由西向东步行至此处的被害人章某1相撞,致章某1受伤,造成道路交通事故,后章某1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经认定,崔洪义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事故发生后,东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二大队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