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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弄明白开发商有没有权利出售出租车位,就是要看车位的权属是不是属于开发商,要搞清楚车位的权属,首先要明确车位的法律性质。那么,开发商是否有权出售出租车位,车位的法律性质是怎样的? 网友咨询:车位没有产权的,开发商无权售卖吗?交上的钱怎么办呢? 重庆精道律师事务所周曦娟律师解答: 车位分为三种,专有车位、业主共有车位、人防工程改造车位,专有车位开发商可以出售、出租,业主共有车位开发商不能出售、出租,人防工程改造车位开发商可以出租不能出售。 从《物权法》相关规定来看,车位分为专有和共有两种不同的性
假如一个小区有100辆车,而小区最多只能停50辆,请问,都开进去干啥?我们小区连消防通道都停满了都还有业主停不进来。这怪谁,开放商肯定是图利的,源头呢,谁允许这么建设的? 我们小区门被砸了,做法有点不妥小区里好多公共停车位可以停,地下车库也有好多没能卖出去的车位,公共停车位都有很多空位的前提下物业就是为了租售自己的车位。 我想知道,地上车位被物业或者开发商向所有业主5万元价格出租,是否合理?一个没有产权切国家法律也规定了地上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凭什么物业不让业主开车进入。 在你想进小区时看到
在私家车满街跑的当下社会,买一辆自己的车是开心的事情,但是,停车位的问题,又开始让大家泛起愁来了。那么,在住宅区购买的车位由谁所有,业主有产权吗? 网友咨询: 我在某小区买了一套房子,并捆绑买了一个停车位。我想问一下,这停车位由谁所有,我想有产权吗? 云南王建海律师事务所王建海律师解答: 根据《物权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
建筑区划内规划的车位,虽然产权属于开发商,但《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六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因此,如果开发商以“只售不租”或“只租不售”等各种名义拒绝提供停车服务,实际上变相限制了小区内业主通过出租等方式使用车位的权利,小区内业主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判令开发商将空置的车位向小区内业主进行出租或出售。 网友咨询: 小区的车位开发商只租不卖是否合规合法? 北京桦天律师事务所邹伙发律师解答: 目前小区车位主要分为三种:一是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或
物业不让业主车进小区是不合法的。因为小区的停车位土地是属于公共的,所以所有权也是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物业只有管理的权利,对业主的车辆进行限制进入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因此是不合理的。 网友咨询: 物业不让未购买车位业主的车进入小区是否违法? 湖南楚仁律师事务所谭闻馨律师解答: 物业不让业主车进小区是不合法的。因为小区的停车位土地是属于公共的,所以所有权也是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物业只有管理的权利,对业主的车辆进行限制进入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因此是不合理的。对业主停车收费,一般的小区要到物价局审报,物价
近日,家住长沙市天心区乾城嘉园二期的业主们遭遇了一件麻烦事:由于地下停车位费用的归属问题,小区开发商起诉了小区业委会索赔140万,并经由法院冻结了小区的公共账户。据了解,小区一共600个车位,开发商售出或租售了520个车位,业委会对剩下的80个车位进行管理收费。那么,小区停车费应该归谁所有呢? 不少业主都对公共面积的收益有误解,以为用的是全体业主的面积,产生的收益就该归全体业主所有,实际上在车位方面不是这样的。有些地库的产权是属于开发商,这部分收益就是开发商的,没有产权的人防车位,也是以谁开发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的,并且驾驶人在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网友咨询: 车位被占用可以叫交警拖车吗? 山东大明律师事务所杨珊律师解答: 车位被占可以叫交警拖车。 违章停车的处罚,具体存在以下情形: 1、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的,并且驾驶人在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2、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的,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粘贴违法
住宅小区地下停车位就是指开放商利用地下空间而建造的停车位。业主通过买卖的方式拥有自己的车位,不用交停车费,但是,依然要向物业缴纳车辆看管费和其他管理费用。如果购房合同中注明地下停车位参与了分摊商业用地,产权属于所有业主。 网友咨询: 小区地下车位产权是多少年? 江苏东银律师事务所黄婷婷律师解答: 1、如果是可以出售有独立产权的地下车位,产权年限是和地面建筑是一样的,也就是依据土地的性质确定产权年限;如果是商业用地的话,那么车位就是40年产权的车位,如果是住宅用地的话产权年限就是70年; 2、若
近年来,就房地产开发项目中规划具有人防性质的地下车位权属登记及权属转移等问题,引起了很大争议。 网友咨询: 人防性质的地下车位,产权属于谁? 河北金房律师事务所杨沙律师解答: 国防资产属于国家所有。人防车位用于国防目的,应属国家所有,但使用权、管理权和收益权属于投资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规定,国家鼓励平时利用人民防空工程为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服务。平时利用人民防空工程,不得影响其防空效能。由此可见,人防车位的使用、管理及收益权的归属,应遵循“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具体应以“建设成本
“私家车位多次被占,车位业主于是雇人将车位用焊条焊死。两天后,车主自行拆除焊条,将车开走。”若像孙先生一样,遇到无赖车主霸占自己的私人车位,我们应该怎么维权呢?根据《民法典》第267条规定,私人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乱占车位侵害到业主对车位享有的所有权和使用权,车位业主有权要求车主进行挪车。如果涉事车主拒不挪车,业主可以采取报警的方式,在物业和警方的见证下,以拖车的方式进行自我救济,将车拖到不影响交通以及他人的位置。在此过程中,要注意不能损坏车辆,否则可能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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