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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网友咨询: 2021年5月23日16时许,刘兵在北京市丰台区万泉河洗浴中心休息大厅内,趁被害人阿某睡着之际,窃取其放在身旁的华为牌mate30pro型手机1部。经鉴定,被盗手机价值人民币4000元。 刘兵于2021年6月11日在河北省霸州市小何庄村香怡公寓附近被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右安门派出所民警抓获,其到案后基本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网友咨询: 2020年12月4日13时许,付好五在北京市丰台区靛厂路永辉超市一层正门出入口门帘处,趁被害人董某不备,从其外衣右侧兜内盗窃华为牌P20pro型手机1部。 经鉴定,被盗手机价值人民币1300元。付好五于2020年12月15日在北京市丰台区木樨园桥附近被民警抓获,现场起获被盗手机。 付好五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河南良仁律师事务所李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网友咨询: 2021年7月24日7时许,张某在北京市东城区地铁二号线北京站A出口附近,窃取被害人国某身边的手提袋1个,内有吉列牌刮胡刀(经鉴定价值人民币20元),以及其它物品,后被查获,赃物已部分起获。 2021年8月19日1时许,张某在北京市东城区北京站西街1号李先生餐厅内,窃取吕某放在桌子上的锤子牌M1L型手机1部(经鉴定价值人民币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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