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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是男方在婚前给予女方一定数量的现金或财物,表示其欲与对方缔结婚姻的诚意,它是中国几千年来的一种婚嫁风俗。那么不认定为彩礼的情形有哪些,哪些情形不认定为彩礼? 网友咨询: 不认定为彩礼的情形有哪些,哪些情形不认定为彩礼? 陕西明萌律师事务所王瑾律师解答: 不能认定为彩礼的情形有: 1、男方或其近亲属为取悦对方所为的赠与。 2、男女双方恋爱期间男方为表露情感所为的赠与。 3、男女双方或其近亲属在共同消费中由男方支付的费用。 4、男方及其近亲属与女方及其近亲属礼节性交往时的赠与。 5、借婚姻索取
由于物业管理服务具有公共性的特点,绿化、保洁、公共秩序维护等物业服务,服务内容和服务水平,对入住的每个业主都是一样的,支付的费用也应该是一样的。如果与每个业主约定的公共性服务内容不一样,没有可操作性;如果约定的费用不一样,一样的服务水平,有的费用高,有的费用低,对多付费的业主不公平。 因此,房屋买卖合同中关于公共性物业服务的费用,服务内容和质量要求等条款应由开发企业根据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确定,与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保持一致,开发企业在售房时要将物业服务内容和费用等明示给买房人并进行约定,但不能由个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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