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鉴法律在线咨询
你的位置:康鉴法律在线咨询 > 话题标签 > 变动

变动 相关话题

TOPIC

依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父母有抚养子女的责任,而抚养的责任不因夫妻关系是否存在而承担,夫妻离婚的,不抚养子女的一方需要给付相应的抚养费用,那么,离婚后孩子抚养费会随工资增加而增加吗? 网友咨询: 离婚抚养费工资增长是否可以要求增加? 程隆银律师解答: 可以,子女抚养费发生法律效力之后,由于生活具有变动性,在父母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及社会实际生活水平发生变化时,可以提起要求增加、减少或免除抚养费;父母对孩子负有抚养义务,在孩子不具备独自生活能力前,父母都需要给予孩子生活费、教育费、医药费以及其他生活
以上说的都大实话,目前最苦最困难的是农民,特别上岁数的农民,和城市,有退休金的老年人是天地之差,国家,政府特别是各级领导层应认真思考。 六十岁以上,最少五百也不多,因六十以上,病多了,吃药多,药贵,不住院就白交合作医疗,物价长的太快了,三白不顶用,望国家给农民的孩子们减点负担,人在外心在家。 现在发的80元不叫养老金叫对老人的邦助金要按政策交了养老保险才有资格发养老金不要混为一谈邦助金不可能多耍想多正是要先交天上无馅并掉。 农村老人养老的确是个大问题,有儿有女就不如单身汉,单身汉的养老金也太多
在生活中,当夫妻采用协议离婚方式离婚时,需要签订离婚协议,在协议中一般会对房产等作出分割协议。那么,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对不动产权属的约定,能直接使物权发生变动吗? 网友咨询: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对不动产权属的约定,能直接使物权发生变动吗? 四川友帆律师事务所刘浩凡律师解答: 根据《物权法》第九条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夫妻双方签订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中对不动产权属的约定不直接产生物权变动的效力,夫妻一方仅可基于债权
用人单位分配给劳动者的岗位发生变化,一般是不能再约定试用期的。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网友咨询: 岗位发生变动后还能约定试用期吗? 重庆渝宏律师事务所刘洋律师解答: 用人单位分配给劳动者的岗位发生变化,一般是不能再约定试用期的。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
  • 共 1 页/4 条记录

Powered by 康鉴法律在线咨询 RSS地图 HTML地图

合作邮箱:tuolongfei@fox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