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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带之债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债权人或债务人,对外享有连带债权或负有连带债务的债。那么,什么是按份之债,按份之债与连带之债的本质区别是什么? 网友咨询:如何理解按份之债,与连带之债的区别是什么? 湖南齐顺律师事务所张异律师解答: 按份之债,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债权人或债务人各自按照一定的份额(等份或不等份)享有债权或承担债务的债。其中,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债权人各自就自己的债权份额享有请求权、受领权的,为按份债权;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债务人各自就自己的债务份额承担清偿义务的,为按份债务。 按份之债与连带
房屋按份共有又称房屋分别共有,是指两个以上的主体对同一房屋按照一定的份额共同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那么按份共有的房屋如何分割,怎么规定的? 网友咨询: 按份共有的房屋如何分割,怎么规定的? 安徽事茂律师事务所曹保国律师解答: 一、直接分割房屋形成房屋的区分所有。能够区分成彼此独立使用的房屋,按份共有人可对房屋按份额直接进行分割。 二、房屋作价补偿即房屋由按份共有人中的一人独有,其他共有人的所有权份额折成价款,由独自取得所有权的人补偿。 三、直接分割房屋与房屋作价补
房屋所有权共有的常见方式一般分为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共同共有,是指各共有人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房产权利,一般基于共同生活关系产生,如夫妻共有房产、家庭共有房产等。那么房屋按份共有如何析产,怎么处理按份共有的房屋? 网友咨询: 房屋按份共有如何析产,怎么处理按份共有的房屋? 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吴天正律师解答: 有下列三种析产方式: 1、直接分割。对房屋可以分割的部分进行等份分割,但由于整个房屋是连在一起的,有些属于无法分割的部分,仍为各所有人共同所有。 2、作价补偿。房屋由按份共有人中的一人独有,
按份之债当中有两个种类,分别是按份债权与按份债务。对于按份之债与连带之债的联系,也是我们必须知道的,按份之债与连带之债的具体区别有一些也特别值得我们注意的,那么按份之债一般来说是可以成立的。那么按份债权与按份债务是怎么进行的,按份之债的效力是怎么规定的? 网友咨询: 按份债权与按份债务是怎么进行的,按份之债的效力是怎么规定的? 北京市盈科(佛山)律师事务所叶永亮律师解答: 债权人为二人以上,标的可分,按照份额各自享有债权的,为按份债权; 债务人为二人以上,标的可分,按照份额各自负担债务的,为按
共有强调各共哟人之间的信赖,按份共有人是指与他们按照份额享有所有权,当其中一个按份共有人想要分该财产将其份额抓给第三人,此时其他共有人享有优先购买权吗? 网友咨询: 郝某与常某系男女朋友关系,两人共同购买了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屋打算用来结婚,其中郝某出资30万元,常某出资50万元,房产证上写明双方享有的份额同出资比例。后因郝某与常某分手,郝某欲将房屋出售,常某愿意购买郝某享有的份额,但是郝某不愿意,法律是怎样规定按份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的呢? 何惠敏律师解答: 本案中郝某与常某属于按份共有,按份共有
连带债务,是指具有连带关系的多数债务人所承担的债务。按份之债,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债权人或债务人各自按照一定的份额(等份或不等份)享有债权或承担债务的债。那么,连带债务与按份债务两者有什么区别? 一、连带债务与按份债务两者有什么区别? 1、除法律有特别规定或当事人有特别约定的,都属于按份之债;而按份之债只能在法律有特别规定或当事人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才可以发生。 2、按份之债的主体仅在自己的份额内享有权利或承担义务;连带之债,每一个债务人对债务均附有全部清偿的义务,债权人有要求任何一个债务人履行
生活之中,总是会遇到困难,因而欠债是很平常的事。按份之债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债务人对于债务的一起履行的行为,而对于连带之债是指两个以上的债务人根据自身的经济的情况对债务的履行的行为。 网友咨询: 连带之债与按份之债有哪些区别? 安徽徽商律师事务所高金峰律师解答: 按份之债与连带之债的区别如下: 1、存在情况不同。除法律有特别规定或当事人有特别约定的,都属于按份之债。而按份之债只能在法律有特别规定或当事人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才可以发生; 2、履行义务不同。按份之债的主体仅在自己的份额内享有权利或
按份共有,是指共有人分别按照确定的份额对共有财产分享权利、分担义务。房屋按份共有又称房屋分别共有,是指两个以上的主体对同一房屋按照一定的份额共同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网友咨询: 按份共有的房子要怎么分? 广东品科律师事务所施蕾律师解答: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物均享有所有权,各享其份,对于共有物的分割方式,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依法诉至法院,依据法律规定,按各自享有的份额按份分割。不动产以及不便分割的整体物在分割时,可依据各自所占的财产份额评估其价格,以金
在日常生活中,对于债由于各种原因的不同可能会分为很多种类,不同的债务就有不同的成立的要件及效力。那么,对于按份之债成立的要件是如何的? 网友咨询: 按份之债的成立条件是怎样的? 博爱星(上海)律师事务所梁涓律师解答: 1、债的一方当事人为两人或两人以上 在多数人之债中,无论是债的一方当事人为多数,还是债的双方当事人为多数,均可成立按份之债。当债权人为多数时,为按份债权,当债务人为多数时,为按份债务。 2、给付须基于同一原因 即按份之债的发生须基于同一给付原因,比如基于同一法律行为而发生债权债务
导语:在法律领域中,选择之债、按份责任和连带责任都是常见的法律概念。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这三种责任形式,并结合案例和相关法律条文进行解析。 选择之债是指当债权人有多个债务人时,债权人可以自由选择向其中一个或几个债务人追偿债务的权利。例如,小明向小张、小李和小王借了1000元钱,但只向小张追讨了这笔债务,而不向小李和小王要求偿还。 按份责任是指每个债务人对债务承担相同的责任,债权人可以向任何一个债务人追偿全额债务。比如,小明和小张共同向小李借了1000元钱,债权人可以向任何一个人要求偿还全额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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