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16岁少女宿舍产子,疑被强奸怀孕
2024-09-245月初,云南昭通一名正上初一的16岁女生在学校宿舍内分娩。25日,镇雄县公安局通报称,同村村民蔡某某具有重大作案嫌疑,已被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据当事人视频自述显示,她就读小学六年级时,乘坐蔡某某的面包车去学校,途中蔡某某强行和她发生了关系,此后共被侵犯了3次。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如果说蔡某某最终被认定确实存在强奸事实的话,那么他将会被以强奸罪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经调查发现他还有其他更恶劣犯罪情形的,那么他将会被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
16岁女生留遗书死亡,校方坚称不存在校园欺凌
2024-09-24贺州市16岁现代高级中学高一女生黄雅(化名)于3月8日晚坠河身亡,临死前曾留有一封遗书,疑似曾遭多人嘲讽,辱骂,厕所泼水。对此,学校称不存在校园欺凌,还在黄雅坠河第二天将其父母移除班级群聊,最后表示出于人道主义给予补偿5万。对于该女生的死学校有没有责任呢? 《民法典》有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由于该女生只有16岁,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果真的像家长所说,该女生的班主任在未确认该女生
16岁高一女生留遗书死亡,疑遭多人辱骂
2024-09-245月26日下午,贺州市的黎女士求助记者称,刚年满16岁,在贺州市现代高级中学读高一的独生女黄雅(化名)于3月8日晚坠河身亡,临死前曾留有一封遗书,疑似曾遭多人嘲讽,辱骂,厕所泼水。黎女士称,5月23日,学校当着派出所的面,告诉她,不存在校园欺凌。表示出于人道主义给予补偿5万,黎女士没有答应。那么,到底什么是校园欺凌呢? 校园欺凌有各种各样的形式,严重的有肉体殴打,也有简单的言语侮辱,很难去规范一个具体的欺凌行为。根据反校园欺凌组织的定义,欺凌就是指不被对方接受的攻击性行为。当一个人受到了来自外
16岁持刀故意伤人怎么判?
2024-08-1316岁持刀故意伤人,致人轻伤及以上后果的,涉嫌故意伤害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对于未成年人应当从轻处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网友咨询: 16岁持刀故意伤人怎么判? 广东德崇律师事务所郑芝君律师解答: 16岁持刀故意伤人,致人轻伤及以上后果的,涉嫌故意伤害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对于未成年人应当从轻处罚。 根据刑法规定,故意伤害
16岁男孩下河救狗溺水身亡,家属该如何索赔
2024-07-096月21日,网传“16岁男孩疑被误导下河救人溺亡”引发关注。相关报道称,一知情人表示,事发时疑一女子因狗掉进河里喊救命,男孩误以为是人,在施救时发生了意外。 所谓见义勇为是指为保护国家、集体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不顾个人安危,与正在发生的违法犯罪作斗争或者抢险救灾的行为。少年在听到有人呼救以后跳入河中救狗,主观上是为了避免他人财产受损,为的是保护他人财产安全,符合见义勇为的定义,少年的行为构成见义勇为。少年的家人可以根据当地见义勇为保护和奖励条例的规定,向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职能